男人穿着坐在床上,低着头手里握住手机,他眉宇沉冷,乌黑深邃的眼眸淡雅如雾,即使身着病服也掩盖不了他那矜贵隽冷的气势。
盛衿烨动了动手指,有些麻疼,他把手机关了放一边,接过罗森递来的文件,躺在床上躺了三年,他身体所有机能就像坏死了一样,提不起半点劲儿。
翻看了两眼,朝罗森伸出手。
罗森眼疾手快递过一支钢笔,他看见盛衿烨握住那支笔时,在颤抖。
一时间有些愣神,想起两个月前他来病房看盛总。
自从三年前车祸一案,盛总一躺就是三年,医生说盛总的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处于抑制状态,能醒来的机会很渺茫,也随时都有风险,但盛小姐从未放弃过盛总,每天都会过来陪他说说话,就在那晚,盛小姐被绊住没来,便叫他过来一趟,顺便请了几名护工,专门为盛总放松肌肉。
可盛总是醒来的第一件事,却是让他去找一个人。
当时盛总只能张嘴说话,氧气罩也不能揭,身体完全动不了,得需要一段时间修复。开口便叫他去找一张画纸和素描笔。他眼睁睁看着盛总用嘴咬着素描笔,抬着头,画了半天才把那张画像画成型。
那张画稿他看了一遍又一遍,画像是一个女孩儿,但是这个女孩他从未见过。
茫茫人海,找一个人,简直如大海捞针。
两个月下来压根没有一点音讯,偏偏盛总死活不放弃。
“尽快开工。”
盛衿烨把签好字的文件递给罗森。
罗森迟钝了两秒,立即接过“是。”
低头看着文件,任觉得离谱。罗森想不明白,盛总为何要选择开发这片郊区,经济最为落后,交通纽输多以公路为主,地势复杂,且那个村落人烟稀少,这一笔钱砸下去绝对是赔钱且无利润可言的生意。
“我让你找的人,可有消息??”
罗森不敢对上盛衿烨那双眼,摇了摇头“难度很大,还望盛总多给兄弟们一些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