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失落,封蔷是有的。
认不出她来,对她爱答不理,在她眼皮子底下给别的小孩买糖葫芦吃,更有甚者,还以为是她失了智么?
近二十年,小半辈子,封蔷还是第一次受这种委屈。
就算这样,她却还是舍不得丢了手上那支无从下口的“灰葫芦”,只好任由糖稀慢慢融化,黏哒哒流落到满手都是。
封蔷却傻站着,在温萦面前。
“我家离这儿远得很,你找不到,找到了你也进不去。”
好容易过去半晌,总算见她憋出一句话来。
十年前,七岁半,她也说过这句话,而且一个字都不差。
然后他会轻笑着摇头,说抱她回去避一避。他会在路上买麦芽糖和草蚂蚱哄她开心,每晚每晚,他都将她地藏在一方矮桌下面,他会很愧疚,会对她更温柔,会保护她,把最好的都给她。
年幼时独自离家近半个月,现在想起来也满心后怕。
可她却从未曾遭遇过什么人世险恶,也半点儿没觉得孤苦无依——因为有温萦在。
封蔷怀恋那段日子,更怀恋他。
“那就,算了吧。”
想自己这副鬼样子,那样抬不起头的身份,怕也只有傻子愿意亲近吧。看她穿着打扮,佩刀蹀躞无不富贵。她该出生在钟鼎之家,倨傲精明的父亲兄长,想必也将她视若掌珠的。
送她回去,却是图什么呢?
如母亲一般,如十年前的自己一般,都不是什么好果子。
不要多管闲事,连名字也不要问。他的伤心之处,装着一个小小的女孩儿,再也容不下第二个人,受不得这割肉的钝刀子再添上一把。
“刀收好了,不要伤人,也别跟着我。”他顿了片刻,狠不下心,终于还是要忠告一句,“别再去妓院乱逛。”
“我……”
上下牙紧紧抵在一起,封蔷知道,自己只要再开一次口,必定忍不住连名带姓地自报家门。
可是温萦会不会,会不会像他记不起初见时这句话一样,也记不起她来了?
十年冗长,那短短的或许还不到十天,那个赖了他这些时日的小女孩,她在温萦的记忆里,怕只剩些可怜兮兮的零落残骸,拼都拼不完整,还谈什么报答,谈什么想念!
“嚯?小刀!”
熟稔的招呼声将一时沉寂打破,也松开了封蔷紧咬的牙关。
扭头,果见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