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哲大马金刀地坐在车厢里,原本极不耐烦的表情已被浓厚的兴趣所取代。他不喜欢愚蠢的对手。如果那位花都伯爵尚未进入格兰德就仗着自己是国王的新宠,冒冒失失得罪不该得罪的人,进而被算计到倾家荡产,那就太没意思了。能把迪索莱特那样的荒芜之地打造成如今铺满鲜花和宝石的富饶城池,那位传说中的花都伯爵必然是有几分手段的厉害人物。没有考虑到这一点的邓肯才是真正的蠢货。他设计的陷阱简直粗陋得可笑。想到这里,雷哲瞥了身边的人一眼,微弯的唇角挂满嘲讽。邓肯完全没注意到雷哲的情绪变化。他手里握着一块怀表,正目不转睛地看着秒针和分针的移动。不知不觉,三个小时过去了,他的耐心快要耗尽。“该死的!这个花都伯爵到底在想什么?他要么乖乖退后,要么上前闹事,停在原地不动是什么意思?”邓肯男爵低声咒骂着。同一时刻,简乔的仆从也在询问:“主人,您为什么停在这里不动?天快黑了,我们得赶快进城,否则会遇见狼群。”简乔正靠在柔软的椅背上闭目养神。时间的流逝,天光的收敛,远处狼群的嚎叫,都不能搅扰他的安宁。“我们远道而来,备有充足的食物、酒水和棉被,无论多长时间,我们都等得起。但他们不同,他们是临时起意,没带任何过夜的物品,待天色再晚一些,寒冷和饥渴同时降临,他们自然会主动前来找我们谈话。届时,我们就能知道这位邓肯男爵到底在玩什么把戏。”简乔闭着眼睛慢慢解释。事实上,他大概能猜到那位邓肯男爵的依仗是什么。一个无权无势的三流贵族,却能在格兰德的生意场上混得如鱼得水,他必然与格兰德家的某一位大人存在合作关系。只可惜迪索莱特城位于格洛瑞最偏远的地区,而这个时代的交通和信息十分闭塞,刚把家业发展起来的简乔还没有余力把整个贵族圈的隐秘都打探清楚。他并不了解这位邓肯男爵的底细,也不知道他背后站着的人确切是谁。但无论怎样,谨慎一些总是好的,越是不明情况就越是要沉得住气。思忖的片刻,一阵绵长的钟鼓之声越过重峦,穿过浓雾,由远方的城池传来,那是夜幕即将来临的昭告。狼群听见钟声也开始更为嘹亮地吼叫。简乔睁开眼,摆手道:“让厨师准备晚餐吧。”“在这里?”两名仆从露出迟疑的神色。天空正飘荡着雾一般的细雨,打湿了山林和草地,也打湿了这条小路。路上满是厚重的泥泞,怎么看都不是一个享用食物的好地方。“就在这里。”简乔嗓音缓慢:“天快黑了,让对面的尊驾闻一闻食物的浓香和酒水的芬芳,他们会更快妥协。他们会明白,我等得起,而他们不行。”“好的主人!我们马上准备晚餐,请您稍等。”两名男仆立刻跳下车,开始忙碌。十分钟后,邓肯男爵将手中的怀表狠狠砸在地上,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咒骂道:“混蛋!他们竟然开始煎牛排了!他们还开了一箱红酒!这是打算留在此处过夜吗?”只见对面的马车周围站满了体格高大的骑士,他们正用简易炉子烘烤面包和牛排。他们举起酒杯大喊cheers,朗笑的声音把林中的鸟儿都惊飞了。两名男仆不断把热腾腾的美食端入车厢,供那位花都伯爵享用,而对方自始至终都没露面,更不曾派遣任何人去询问邓肯男爵堵住小路的原因。他什么都不做,这种置之不理的态度比真刀真枪的打一架更让邓肯男爵难受。食物和酒水的浓香被冰冷的山风吹拂过来,硬生生逼出了邓肯男爵的口水。他伸出脑袋看了看对面,挫败不已地询问:“我们该怎么办?继续耗着?”最后这句话实在是缺乏底气,因为他知道,什么物资都没带的自己根本不可能继续耗着。夜晚降临之后,寒冷、干渴和饥饿会扒掉他们一层皮!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雷哲亲自出马,命令花都伯爵退后。这样一来,他的如意算盘就彻底落空了,但好歹面子是保住了。雷哲眸色冷厉地瞪了邓肯一眼,显然已厌烦到了极点。他推开车门,挥退前来搀扶的男仆,又拒绝了对方递上来的羊绒外套,径直跳了下去。他的丝绸衬衫很快就被雨雾打湿,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极富力量感的肌肉线条。他大踏步地行走着,长筒靴重重踩在地上,溅起点点泥泞。仅从穿着打扮和行为举止上看,放荡不羁的他与衣冠楚楚的贵族完全没有干系。他比骑士团的骑士更高大强壮,也比四处劫掠的盗匪更狂野随性。他的出现让简乔的骑士们停止了用餐。唯有手上沾过血的人才能准确地辨认出同类,所以他们很快意识到,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非常危险!于是下一秒,所有骑士都抽出长剑,准备进攻。雷哲不以为意地勾了勾唇角,依然大踏步地走着,束发的丝带不知何时脱落,陷入泥里。他用手拂开额前散乱的湿发,看也不看那些随时会攻过来的骑士,反而直勾勾地盯着车窗。这是一种非常傲慢的姿态。他根本不在乎眼前的军队,只想一窥那位花都伯爵的真容。但是很遗憾,窗户上蒙着一层白纱,他什么都看不见。来自于花都的骑士们举起手中的剑,随时准备击杀这个像野兽一般危险的男人。探头探脑观望这边的邓肯男爵连忙摆手,让自己的骑士下去救援。一场血战一触即发。雷哲还是没有做出任何防备的姿态,依然朝那辆静默等待的马车走去。他早已习惯了在刀光剑影里起舞,十几个骑士而已,还不足以伤到他分毫。就在这时,一只手伸出车窗,做了一个退下的手势。已经攻到雷哲近前的十几名骑士微微一愣,然后便定在了原地。他们很愤怒,也很担忧,却不敢忤逆主人的意愿。握紧手中的剑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雷哲盯着这只手,眼里迸射出亮光。阅美无数的他竟也是头一回看见如此漂亮的一只手。它很苍白,很纤细,上下微微一摆,动作优雅极了。它的大拇指佩戴着一枚祖母绿的戒指,中指和无名指各自环着一枚硕大的蓝宝石和绿松石戒指。这双手所拥有的纯白肌肤,将宝石的浓绿、深蓝与苍翠,衬托得更为耀眼夺目。黄金铸造的戒托和指环,在这双手上越发显得熠熠生辉。与其说它是一只手,倒不如说它是一件艺术品。它没有粗大的骨节,只有流畅、圆润、优美的线条。只是惊鸿一瞥,雷哲依然清晰地窥见了手背上微微浸润而出的淡青血管,那是东方美玉才能拥有的绝佳质感。雷哲行进的脚步不自觉变得急切。他抹掉脸上的水珠,同时也抹掉了厌烦的表情,兴奋的笑容不受控制地展露。与此同时,那扇紧闭的车门缓缓打开,冷风从里面扑出来,直直朝雷哲撞去。尚未看清车内的人,雷哲全部的注意力就已经被一股浓烈的香味勾走。这香味掺杂了无数花朵的精髓,有鸢尾的粘腻,苍兰的幽深,百合的纯净,月桂的香甜,橙花的辛辣……如此繁多甚至可以说是累赘的味道,竟然能和谐地交融在一起,并完美地勾勒出各自的层次,然后夺走每一个闻过它的人的神魂。充斥着雨雾和潮气的山林,仿佛瞬间变成了百花盛开的幽谷。有那么一秒钟,雷哲竟然产生了眩晕的感觉,就仿佛灵魂被一根柔软的羽毛轻轻挠了一下,整个人为之沉醉。他下意识地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才定睛看向车内。时间在此刻停滞——他想象过花都伯爵的一千种样貌,却绝想不到他本人是这样的。车门敞开的一瞬间,他仿佛看见如水的月光在自己眼前静静流淌。这是一个极苍白的男人,拥有一双格外幽深的黑瞳,而这双黑瞳正一瞬不瞬地看过来,里面布满重重迷雾。他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孤冷淡泊的气质也如同月辉一般。他一只手放在膝头,另一只手托着腮侧,嗓音又轻又慢:“雷哲·格兰德?”分明是第一次见面,他却能准确地点明雷哲的身份。他的两个男仆露出诚惶诚恐的表情,连忙推开另一侧的车门,绕过来给这位大贵族行礼,而他却只是歪歪头,拧拧眉,仿佛在问:我猜得对吗?雷哲眨了眨眼,紧接着又眨了眨眼,当耳中的嗡鸣和头脑的眩晕完全消退才哑声答道:“是我。”他低下头查看自己的丝绸衬衫,这才意识到自己为何会暴露身份。连国王都买不起的东方织物,他却拿来当便衣穿,如此奢侈的行径只有格兰德的主人才会这么干。“幸会。”简乔略微颔首,算是打了招呼。雷哲的出身虽然比他高贵,但目前还没有正式继承公爵之位,受封伯爵的他完全没有必要向对方行礼。“幸会。”雷哲舔了舔唇,眼里不自觉地流泻出兴奋的光芒,虽然他完全搞不清楚自己在兴奋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