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珠对公摊是深恶痛绝。
上海的房价那么高,20到30是公摊,作为普通老百姓,交钱时心疼得滴血。即使她现在是资本一方,她也不想挣这个钱。挣钱的渠道有很多,来路干净更心安。
唔,国外的钱除外。
所以,拿到关于叶老先生圣轩大厦的具体数据后,陆明珠大笔一挥,洋洋洒洒的一篇文章顺利出炉,标题起得简单粗暴: 【抵制公摊,从我做起】。
写完后给谢君嶙看。
内容以“我”为主角,是个普通的打工仔,一家八口平时住着七千顶手月租两百的唐楼,辛辛苦苦地工作,全家人的大半薪水用于支付房租,装满了包租公的腰包,而自己却落得一无所有,在家人的努力下,我们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攒到1万港币,有望靠分期付款买到属于自己的楼房,听说圣轩大厦临海而建,层高十六,可看到无敌海景,宽敞明亮,环境优雅,和以往一样分期付款,分层销售,每层再分户,总价低,利于普通市民。
“我”兴冲冲地去买房,条件是支付50的房款,和其他业主一样,必须签下公摊协议,意为楼梯、电梯等公共面积根据单位面积分摊到各家各户。
经过计算, “我”买的500平方吹单位,到手的套内面积仅有425平方吹,减少一间房的面积。
“我”花6000元买了个公摊?
6000元是什么概念?是全家人一年多的薪水,不吃不喝才能攒下来。
为什么不能和以前一样呢?
最后一段话写的是【听说,叶圣轩老先生意欲联合众多置业公司推广公摊模式,那么业主的利益受损谁来维护?建议大家从现在开始,从你我开始,抵制公摊,坚持买无公摊楼房,否则公摊将在香江泛滥,再也无法保障每一位普通市民的购房利益。】
字里行间不见骂叶圣轩的字眼,但通篇都是对公摊的抵制,叶圣轩损人利己的形象跃然纸上。陆明珠没出面,直接把稿子寄给《明珠日报》。
笔名么,就叫李大海。
普通人的名字、普通人的经历才让读者更有代入感。
底气足,明珠报业就没怕过谁,陈总编看完后就让人排版刊登,至于原因?上上下下许多职员都在攒钱买楼,谁也不想买到有公摊的楼。
叶老先生也有订阅《明珠
日报》的习惯,在陆明珠生日宴上随大流开始的,因为内容丰富,且有比较精彩的小说连载,三年间就没有中断订购。
这日,他打开报纸就看到【抵制公摊,从我做起】的头条标题。
看完内容,他气得把报纸摔了。
兢兢业业伺候叶老先生的董翠君拾起来, &34;叶先生,怎么了?&34;
“这个《明珠日报》真是肆无忌惮!”叶老先生脸色阴郁, &34;公共场所是因整栋楼的业主而存在,楼梯、电梯均是为他们服务,平摊到每个业主头上不是应该的吗?谢家陆家都有置业公司,我这种方法是为同行考虑,对他们也有利,要是由开发商承担,利润就减少太多了。 《明珠日报》居然任由这样的文章刊登,这是明目张胆地和我作对。&34;
董翠君仔细看了一遍。
如果她买楼,作为业主,她肯定不赞同公共面积由业主平均分摊,但她现在和叶老先生是利益共同体,叶老先生赚得越多,对她越有利,就说道: “他们为什么这么做?还是他们宁愿少赚钱?”
都知道《明珠日报》属于明珠报业集团,背后人是陆明珠,是谢家,是陆家。
叶老先生想到前两天自己和谢君颢说的话,莫非他就真的那么看重陆明珠?自己只是试探一下,并未露出任何企图,他就这样报复自己?
看到这样的报道,谁还来买自己刚落成的两栋大厦?
因为入场的房地产商太多,无数新楼拔地而起,这些年几乎都是分层销售,要不是分期销售让自己以小博大,大赚一笔,后来又推广分户销售,自己很难在香江占有一席之地,可也因为这样,普通市民有很多选择,在发现公摊损害他们的得房面积后,果断不来光顾。
叶老先生没能达到空手套白狼的目的,不得不咬着牙自掏腰包。
本以为同行联合起来共同遵守公摊协议可以保障开发商的利益,没想到谢家率先表态。不光是谢家,还有陆家、贺家。一旦如此,其他同行势必和他们共进退,绝不会成为出头鸟。
和他的暴怒不同,广大香江市民却对这篇文章感同身受。
他们都是普通人,平均月薪不过百八十元,拿到200元以上已属高薪,而楼价却高达80元每平方吹,大部分人买不起,小部分靠全家积蓄才买得起一个小单位却又遇到公摊,
谁不心凉?
有钱人富贵,不在乎公摊,他们在乎啊!
就在这时,谢家长春集团麾下的高峰置业公司、盛丰置业公司和陆氏置业公司、贺氏置业公司、光辉置业公司、长生置业公司等房地产商同时登报声明,凡是购买他们旗下楼盘的业主可以支付三成首付,余下七成拿房契地契向永丰银行贷款,年利率1,按需定期,月月还款,直至还清后拿回地契房契,永久持有,不存在任何风险,又承诺无论跌涨,只要按时还款就不会收回房产。
一夕之间,这几家公司的楼宅销售是爆发式增长。
很快,楼宅销售一空。
不要小看任何一个普通市民对房子的渴求。
紧接着,高峰置业公司宣布出资2000万港币,连同陆明珠小姐个人出资的1000万港币,共计3000万港币,以庆祝谢君嶙和陆明珠大婚的名义打造公共屋邮,建成后将以市价房租十分之一的价格出租给香江贫困市民。
但要通过考核,确属贫困家庭,收入微薄,且无房可住,最后会根据家庭人口分配房屋大小不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