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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1 / 1)

站在龙飞凤舞的“花鸟市场”四字招牌下,小小的林诗兰有大大的困惑。“你真的有数?”一路的颠簸没折损他半点精力,少年撸起袖子,干劲十足。“当然。这里不仅是花鸟市场,去楼上珍宝城,我们还可以淘到古玩翡翠字画。总有流落民间的好东西是还没被人发现的,我们占领时间优势,可以抢先一步买。或者,四年后值钱的,现在不太值钱的,我们买了存着。比如翡翠啊,翡翠的手镯料价格,四年后涨了好几倍呢。”林诗兰先不评价谭尽有没有那个买东西的眼力,他的想法,从根源上便是没法实施的。“这里的东西带不到未来。”“哦,好像是。我们不是身体穿越,东西没法随身带走……”她的话没有令他打消念头,谭尽思考着,又提供别的方案:“那我们有没有可能,找个地方把它们埋起来。“没用。”被大老远带来这种地方,林诗兰心情郁闷,也不再给他留情面。“让我再跟你说清楚一点,我们现在的行为对未来不会有任何影响。基于这个结论,现在我们埋东西了,未来也不会出现。”谭尽不说话了。他蹙着眉,陷入深思。林诗兰之前跟谭子恒是朋友,因为这层关系,她总觉得谭尽也属于她“弟弟”的那一辈。望着玻璃窗里他们的倒影,她也发起了呆。高马尾、小脸、白皮肤,脸是光洁柔嫩的少女的脸蛋,却因为过于沉静的表情显出了成人的老气横秋,这是自己。而身边的他,清清爽爽的高中生模样;一头乱毛,耳朵薄薄的,太努力想事情表情也变懵懵,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透出一股稚气未脱的天真。根本就是个小孩子嘛……她一瞬间有些恍惚:他和她一样经历了这些年雨季的循环吗?“我想到了!”谭尽一拍大腿。“不能改变未来,我们就观察原来的世界大家在干什么,多听多看总能发现创造财富的办法。要是观察到有人偷偷把宝贝埋在哪里,我们可以旧地重游,将它挖掘出来。”“哦?地下埋了四年的古董,能多卖十块钱还是二十块?”林诗兰直截了当地泼了冷水。“太不靠谱了。”她意兴阑珊,转身打算往车站走。“回学校吧,我们赶一赶,还能赶上下午的课。”“不回。”谭尽讲不出道理,索性不讲道理了。“我想带你在这里玩。”“现在的行为对未来不会有影响,那为什么要回去读书?随便把时间浪费,也比被关在教室里强。”不等她说话,他一溜烟跑了。大概是不自信林诗兰会来追他,他还顺走了她的公交卡。事实证明,谭尽那么预测是对的,她确实没有追他的打算。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林诗兰深深地感到:她和谭尽不合。其实吧,他俩从以前起就不合。只有谭子恒在家时,她去找谭子恒,才会见到谭尽。如此寥寥的见面机会,他们也能时不时地斗上嘴。谭尽房间在一楼,每次给她开门,他都会来一句:“哟,又来找我哥假学习?”林诗兰总也不客气地回击:“是啊。你鞋架的鞋真多,全是假的吧?”再次相见,因为遇到相同的怪事成为同伴。他们一时兴奋,忽略了成为同伴的本质。结伴是为了两个人一起,解决一个人没法解决的事。可是,当两个人想法不同、目标不同,又不合拍,凑在一起能做成什么呢?玩?她没有那种心情,也不知道他的好心情从何而来。谭尽觉得好玩,林诗兰不觉得,她从没来过花鸟市场,对这里的东西不感兴趣不想了解。他的提议,她看来也一点意义和营养都没有。他想逛,他想带她玩,她不想。辛苦来这儿的一道与谭尽冒失的行为,让林诗兰憋住的不顺心彻底爆发,痛痛快快地撕下了“同伴”的面具。纵使公交卡没了,林诗兰也没去追谭尽。她坐在公车站,对着尘土飞扬的大马路,干巴巴地坐着。十分钟后,谭尽出现。他把她的公交卡还她。“你怎么不来找我?”他说。她没回答。之后,车来了。林诗兰坐在靠前的单人座,谭尽坐到了她后面。再转一趟车。她下车,他跟着下。林诗兰半走半跑地赶到公车站。开往学校的巴士一来,她便坐上去。谭尽没有赶上这班车。林诗兰向来不是好脾气好相处的人。她没有朋友,上学这么多年,没遇到一个朋友,只上了学。同学们背后说她无趣,是只会学习的机器人,她知道。但或许,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她考上了顶尖的大学,她妈妈梦寐以求她考上的大学。如果不是倒霉,陷在了出不去的雨季,她会过得很完美,完美得像她妈妈千百万次为她幻想过的未来。旧日是毫无意义的,无法结束它,便闭着眼睛数着日子让它过去吧。规矩的林诗兰,规规矩矩地回到学校。她跟老师补了请假条,如往常,认真上课、做笔记,听讲。上完半天的课,林诗兰回到家。她本以为,上午的事只是插曲,即便后来没在学校看见谭尽,她的状态完全没受影响。直到吕晓蓉回家,她发现,她放学时把她妈交代的复印材料给忘了。“得了,复印店关门了,我这材料明早就要用,要知道这样,不叫你弄了。”“交代你做一件事都能忘,我早知道指望你,什么也指望不上。”楼上楼下不隔音,吕晓蓉骂孩子的声音,邻里都能听得见。“哭?你有脸哭吗?哭有用吗?哭完打印店能重新开门是吗?真没用,没用的人最爱哭。”“不过说了你两句,就在这儿哭哭啼啼,至于吗?你真让我失望!”谭尽呆坐在林诗兰家门口。他下午买了樱桃,他拿过来给她吃。他不是故意过来偷听她妈妈骂她的。谭尽没见过林诗兰哭。在门外,他也没有听到她的哭声。说实话,他很难想象她哭起来什么样。因为,那是林诗兰啊。她像那种叠得四四方方的豆腐块棉被,能无数次利落地把自己抖开,又平平整整摆好。她冷着脸,总是妥妥帖帖地处理好所有的事情,看上去聪明得体。谭尽想起,自己早晨问她:为什么要回去读书?以他的角度,读书无聊又痛苦,再回来,上学也没好处,他绝不会想回学校读书。可她不一样,她是林诗兰,常年的学校第一名。她对学习的懈怠,会被她妈视作背叛。乃至她一个不经意的失误,都足以让她在妈妈那里变成不再完美的小孩。她的穿越,什么都带不来,什么都带不走,除了感受。林诗兰最害怕也最不愿意,让她的妈妈失望。第6章 是誓言林诗兰在哭。她哭的时候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她是自己,又不是自己。耳朵能听见哭声,但脑子不太明白为什么哭。视觉和听觉都变钝了,身体仿佛有半边失去了知觉。一边抹眼泪,她一边思考着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然后,当她瞥见家中变得半透明的墙壁时,得到了答案:从过去脱离,回到现实,同样是有预兆的。如此看来,现实世界的雨停了。目光穿透墙壁,林诗兰看到家外面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蹲在那里。他两手端着一个竹制的水果筐,宽宽的肩膀背对着她,那么大的个子努力地挤在小小的角落里。全然不知自己暴露,谭尽一动不动地听着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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