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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1 / 1)

察觉到苏鸽正盯着自己看,林诗兰挠挠脖子:“我脸上有什么吗?”用吸管搅了搅奶茶,苏鸽猝不及防道:“我以前很嫉妒你哦。”“你长得太漂亮啦,你在我心目中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女孩。”“更近地接触你之后,我发现你呀,居然还有别的优点,学习成绩优异,勤奋善良……”端起杯子,苏鸽猛喝一大口奶茶,仿佛是借酒消愁。“那时我好喜欢谭尽,可是谭尽喜欢你。他啊,是班上唯一不欺负我的人。他对于我,像黑夜中的一束光。抓着这根救命稻草,我度过了许多难熬的日子。你能想象得出,以前的我有多嫉妒你吗?”“我哪有你说得那么好啊。”林诗兰上前拍拍她的肩,劝她清醒一点。谭尽的存在,于她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个不用苏鸽说,林诗兰懂的。“我打电话把谭尽叫出来。怎么能因为打游戏爽约呢?他得跟你道别一下,不然太遗憾了。”苏鸽摇头,表情并无不舍:“不用了。”看向林诗兰,她目光灼灼:“现在的我更喜欢你。”这直球打向林诗兰,把她弄懵了:“喜、喜欢?”苏鸽哈哈大笑:“不是说恋爱那种喜欢,是朋友的那种喜欢。相比于谭尽释放的善意,你带给我的力量远比他给我的,多得多。”奶茶甜甜的,苏鸽的话更甜,林诗兰的胸腔中徜徉着感动。“从前的我,看见你的好,觉得可恨。我嫉妒你。”“如今我看到同样的好——你的脸蛋还是那么精致,你的灵魂还是那么美丽。我看着你的好,心里感到无比舒服,谭尽喜欢你是应该的,我也喜欢你。我希望你越来越好。”替对面的林诗兰理了理乱掉的额发,苏鸽嘴唇一扁,到底没忍住,流露出了临别的悲伤。“我很舍不得你,我的朋友。”窗外的天空,有近几个月来,最完美的晚霞。厚厚的云层后,冒出亮闪闪的粉光,就像是白云被精心描了一层粉金色的边。绚烂的粉色从天际洒向人间,她们静坐在奶茶店,眼见的一切都光彩耀眼,宛如身处于梦幻的卡通世界。《樱桃小丸子》也是林诗兰最喜欢的卡通片。短发的苏鸽,长发戴眼镜的林诗兰。她们望着自己倒映在窗玻璃上的影子,有一瞬间,仿佛看见了小丸子和小玉,那是她们童年时,最最向往的友谊。夕阳西下,晴雨更迭,时空变换。而友谊留存心间,永远不变。林诗兰举起奶茶,与苏鸽碰杯。“这个雨季过后,我们都不知道会去向哪里。就算不能再相遇在一起,也要去看不一样的漂亮风景。”她们脸上挂着相似的释然的微笑。“苏鸽,前路快乐。”“林诗兰,前路快乐。”第65章 不守约多雨的季节。只下午到傍晚, 天气好了一阵。与苏鸽分别后,林诗兰到谭尽家找他。她进门没一会儿,雨又下了起来。屋里的人并没有注意到淅淅沥沥的雨声, 因为,林诗兰跟谭尽吵起来了。……——珍珠奶茶,买三杯珍珠奶茶。谭尽心中念叨着这事, 突然眼睛一花。上一秒,他在客厅挂断电话, 高高兴兴地准备出门。下一秒,他站在自己的房间里, 面前站着林诗兰。“我怎么没给你打电话?你看手机啊, 下午的通话记录。我吵到你, 害你输了游戏,也是因为你爽约在先。我还以为你遇到棘手的事, 出不了门,早知道你在家玩游戏, 我就不来了。”她抱着手臂,眼神冰冻, 恶声恶气地反击他。——是的, 反击。谭尽感觉到自己口干舌燥。他明显是之前对她说了什么, 把林诗兰惹成这样, 但他完全想不起来了。弄不清现在的状况,他茫然地看向身后的电脑屏幕。游戏是正在运行的状态。他常玩的游戏人物死亡了, 催促复活的背景音乐激昂。有一种不妙的猜想浮现在脑中, 谭尽看了眼桌上的时间。【20:41】天黑了。接到苏鸽的电话, 不过下午三四点。从那时到林诗兰进门后, 所有发生的事, 谭尽没有记忆。——过去的几个小时,自己失去了对身体的掌控。谭尽的心一点点地沉下去。“你不打算说些什么吗?”林诗兰被晾在一旁许久,他看着盯着电脑,用后脑勺面对她。“小兰啊……”嘴唇动了动,他神色淡淡,词汇苍白:“我不知道说什么。”“哦。”林诗兰眼眶一下子红了。他叫她“小兰”。也不知道这两个字怎么戳伤了自己,心口一紧,她忽然觉得十分难受。刚刚,她好心好意地关心他,换来谭尽一脸的不耐烦。“你害我打游戏输了”听到他那么说,都没有听到“小兰”来得委屈。这个昵称,将林诗兰从敌对状态中抽离,她失去了吵架的力气。狼狈地转身,她赶在眼泪落下来前,告别了他家。他们的关系中,林诗兰看上去是更强势的一方。谭尽先喜欢她。他总是被她欺负,他总爱围着她转,黏她黏得像颗牛皮糖。可是,林诗兰对谭尽的喜欢,已经悄悄地追了上来。她在意他。她的心因他变得柔软,所以能被他轻易地伤害。她在意他。所以,谭尽一个冷眼,一句重话,就足够让林诗兰伤透心,辗转难眠。躺床上翻来覆去,不知过了多久。林诗兰的眼皮耷拉下来,总算有了点困意……黑色的雨水渗进窗户。水流暴涨,静静地托起小床。林诗兰从小床上睁开眼,她竟独自漂流在浓墨色的汪洋中。一波波海浪袭来,令小床剧烈地摇晃。害怕被晃得丢到水里,林诗兰抓紧了侧边的床板。诡异的事情继续发生,她手中的床板,在不断升高。它从矮于床的高度,迅速升高至她的头顶,为了握住它林诗兰不得不站起来。然而四周的床板还在长高,它现在已经高得像个笼子,四四方方地将她困在其中。纵使林诗兰踮着脚,她也触碰不到床板的顶部。不知何时起,摇晃的感觉消失了,林诗兰转过身……她在电梯里。背后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谭尽!”林诗兰惊喜地走向他。他拎着一袋橘子。林诗兰想起来,这是他们去医院看苏鸽的那天。谭尽的袋子里,是特意多买给她的砂糖橘。回忆起电梯里的甜蜜,林诗兰拉住他的手,故意问他:“今天的橘子甜不甜?要不要我帮你剥一个?”塑料袋没拿稳掉到地上,里面的橘子“咕噜噜”地滚出来。“真不小心,怎么掉啦!”林诗兰弯下腰,打算把它们捡起来。定睛一看……地上的,哪是砂糖橘。那些橘子显然不能吃,全部是毛绒绒的材质。“羊毛毡橘子?”她认出它们,被吓得一哆嗦。一只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伸到林诗兰的面前,拿走她捡起的那颗毛绒小橘子。“这是我的。”少女的脸既熟悉又陌生。比起她熟知的那个人,少女的眼睛少了几分暖意,多了几分轻佻的艳丽。她的瞳色很浅,像猫,嘴唇涂着亮晶晶的红色唇蜜。她漫不经心地嚼着口香糖,校服扣子扣得很低。林诗兰记得这张脸——就是她抢走自己的物资,把她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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