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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2 / 2)

即便大禄不动,只要加以利诱,周围多得是虎视眈眈的部落、小国,巴不得有个机会替人操刀,好分一杯羹呢!


想到这里,晏骄忍不住狠狠吐了口气:啊,这感觉该死的甜美。


一群斯文的读书人弄完了阴人的折子,并叫人连夜送往京城之后,这才又重拾王美被害一案。


“既然叶倾已经带头查了几年,圣人也派了钦差,本官也不好随意插手,”庞牧对叶倾为人还是信得过的,“不过王美的案子却不好没个交代。”


廖无言点点头,“正是如此。”


王顺十多年来始终不曾放弃,正是天然一段血脉相连的姐弟情,实在令人动容。


广元府那边接到王美案件的全部资料后,也很配合的审了高强,而此时的高强见大势已去,很有点虱子多了不痒的架势,竟难得干脆的认了。


为了挣银子,什么叛/国、什么助纣为虐他都不怕了,还怕承认杀了一个女人?


只是因为年代确实有些久远,高强足足花了三四天工夫才好歹想起来关于王美的细节。


“我看中她的天分,”反复经过大刑伺候的高强此刻已经十分狼狈,但语气中的不屑仍如当日,“想送她一场泼天富贵,谁知她竟是个没脑子的。”


顿了顿,他又有些诧异的道:“这么多年了,那小子竟还记着?竟也还真有人愿意帮他查?”


区区一个女人而已,值什么!


他却始终不曾想到,王美与他而言不过是个随手就换的老婆、一个得用却并非不可或缺的帮手;但于王顺而言,却是世上仅存的牵绊、唯一的亲人。


叶倾沉默片刻,忽然看着他道:“她死时已有三个月身孕了。”


如同暴/露在寒冬腊月里的热水骤然结冰一样,高强轻蔑的笑瞬间僵在脸上。


他的笑容慢慢消失,瞳孔剧烈收缩,喉头猛地吞咽了下,声音发颤,“身,身孕?”


叶倾没理他,只是抖着他们高家的户籍册子,眼神讥诮道:“你们高家三代至今,子嗣越发稀薄,而你如今已经五十多岁了,膝下竟只有一个痴傻子,焉知不是作孽太多的缘故。高强,你亲手杀了你的妻子和孩子,感觉如何?”


一只无形的大手死死卡住高强的脖子,叫他刷的白了脸,喉头咯咯作响,却死活发不出一个字。


叶倾微微凑近了他,一字一顿,“过去几十年,你们高家的所作所为,便如你当日杀死你的妻子和孩子一般,一点点的,屠戮着我大禄朝的无辜百姓!”


“高强,你财迷心窍、助纣为虐、不知悔改,老天都看不下去!”


“待你来日身首异处,下了十八层地狱,多少亡魂可都看着你呐!”


“只是不知你那尚未出世的儿子,愿不愿意叫你一声爹!”


叶倾的声音不大,却好似一击重锤狠狠砸下,高强脑袋里嗡的一声,身上的力气好似都在这一刻消失了。


他活了这大半辈子,挣下金山银山,就想要个儿子,可现在却突然有人告诉他,原来早在十一年前,可能他就已经亲手将唯一的一线希望扼杀了……


王美确实是个很能干的女人,也很聪明,因为有之前白手起家的经验,她在嫁过来两年之后就开始接触一些比较大宗的买卖,而且首尾都处理的妥妥当当。


高强满意,高家人也满意,于是渐渐地,王美接触到的东西越来越多,然后她敏锐的觉察到一些异常。


按理说,做买卖的都该记账,哪怕为了逃避赋税等见不得人的小心思,也会做一明一暗两套,但高家的某些买卖,却从来不落到纸面,偶尔有信传来,写的也都是些她不认识的文字。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不得不去问高强,然后高强飞快的看完那些信件后便会当场烧毁。


偶尔王美问到,高强便会笑着说是老家那边的,因年纪大了不会中原文字,而现在外头局势不好,他们这样往来恐平白惹人怀疑,便习惯烧毁。


这话乍一听没什么,可王美还是觉得蹊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她已是高家妇,若果然只是乡音家书,又何须这样背着她?于是再一次接到信后,便偷偷打开瞧了几眼,拼命记下来三行文字,背地里悄悄打散了,利用上街采买等机会偶然间向陌生人问起。


问了几个字之后,王美心中疑虑更深,因为经多名陌生路人证实,这里头至少包含了三种不同的文字。


谁家的家书会费这么大的劲?


此时王美心中已有不祥预感,为保险起见,她行事越发谨慎,短短三行文字花了足足三个月才全部问完,最终得出的结果犹如晴天霹雳:


这哪里是什么家书,而是与敌国的买卖!


已收到交付某地的几千斤粮草……


虽然其他细节王美没看见,但那某地赫然就是正与大禄开战的敌国边城!


她虽童年不幸,但生在中原长在中原,自然心向大禄,可如今却在无意中帮着敌国,整个人都被砸蒙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王美愕然发现高强正暗中蛊惑弟弟王顺。


“你瞧瞧如今战火连天,谁知什么时候是个头?即便你正经考上了,商户出身必遭人排挤,届时不过是去边荒之地做个小官儿,清苦终生罢了。倒不如跟着我,咱们直接花钱捐个官儿,日后绫罗绸缎……”


不过万幸王顺本就与高强不大对付,被劝了两回之后越发腻烦,反而开始躲着姐夫。


王美心中惊吓连连,也不敢继续逼他读书,索性暗中劝他去中原腹地试着做做买卖,王顺不疑有他,正好借故离了广元府。


高强试图拉王顺下水的事触到了王美的逆鳞,忍无可忍的她在王顺走后第二天便与高强摊牌,并表示要与他和离。


当时的高强得陇望蜀,是这么想的:王美虽能干,可到底是个妇道人家,反倒是她弟弟,是个读书人。中原皇帝不是最爱读书人的么?都说砍头的皇帝,杀人的笔杆子,书生虽不能上阵打仗,但想搅乱天下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奈何那小子竟是个石头脑袋,油盐不进,任他再如何游说都岿然不动,如今还被王美察觉到了。


高强先是放低身段好言相劝,见王美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干脆卸下伪装,露出本来面目,只是冷笑,“不怪你一生孤苦艰难,却不是个傻的!咱们都是买卖人,只要给银子,卖给谁不是卖?朝廷只是空画饼,难道这下头几百张嘴不要吃饭么?如今人家给的白/花花银子,送上门来的,为何不要!”


王美也爱财,却不稀罕这样昧良心的银子,当即与他争吵起来。


王美执意要和离之后回中原,高强哪里能放任一个知晓自家秘密的女人活着离开?


他担心在自家地界上犯案容易引火烧身,借口“一日夫妻百日恩”,要借着上货的顺路送王美回去。


王美独自打拼这么多年,心眼儿还是有的,又认清了高强真面目,哪里肯依?执意要自己上路。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高强顺势答应,转头却拿了手下一个年纪、体型和容貌都与自己相仿的伙计的路引,悄无声息的跟了王美一路,一直等到了峻宁府地界,任谁也想不到是广元府的人犯的罪,这才痛下杀手……


作者有话要说:  咦咦咦,今天只出现了一个酱油党:“叶倾”,叶倾同志是很早就要求打酱油啦,不过因为名字过于文雅,所以一直没死成……


现在,让我们恭喜叶倾同志,成功荣获本文“最高荣誉配角奖”!【迄今为止!】


知府,知府大人!光宗耀祖了啊!噼里啪啦鼓掌,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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