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乐可小说网>其他小说>开封府美食探案录> 第70章 生肉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70章 生肉(1 / 2)

接下来,谢钰又细细问了那于屠户的姓名、住址、身体特征,日常做些什么,可曾与哪些人结仇。


猪肉张都垂头丧气地说了,只是又替于屠户分辨。


谢钰道:“他是否无辜,自有衙门断定,你不必多言。”


照这爷俩的话来看,于屠户的人缘属实算不上好,脾气又古怪,朋友没几个,结梁子的倒是不少。


若这样的人当真做了案子,好像也不算奇怪。


马冰觉得有些奇怪,如果真的分割抛尸,还带刀子出去做什么?


况且一次是丢,两次也是抛,何不一次弄完?


就算一次拿不了,可同一个地方往返这么许多次,就不怕给人撞见?


总之,疑点颇多。


见猪肉张时不时扭头去瞪小猪,谢钰特意提醒说:“不许迁怒他,他公私分明,遇事知道报官,这很好。我把话放在这里,如今我知道了你的住处和营生,日后必然也要过问的。”


那小子瞧着腼腆,可实在很有点机灵劲儿,比这个死脑筋的爹强多了。


猪肉张一听,顿时偃旗息鼓,丧丧地应了。


对方以后是否真的会过问,他不知道,但人家是官啊,老百姓可不就得听当官的。


元培问:“大人,要卑职带人去查查么?”


律法规定,各地衙门凡有报人命官司时,无论真假,都必须回应。


是假案,亲自去揪出来;是真案,就去破了。


谢钰说:“还不知真假,倒不必大张旗鼓,就咱们四个走一趟。”


他觉得说不通的地方很多,总得亲眼看了才安心。


人都说一个大夫顶半个仵作,这话不假,有马冰随行,只要不是陈年老尸,等闲场面也应付得了。


若是误会一场,自然皆大欢喜;若当真是人命官司,自己跟着,也省的他们再回来报。


折腾到现在,都快吃午饭了,况且那于屠户每次都是入夜后才行动,去早了也无用。


谢钰就决定午饭后大家再一起去那张于村走一趟。


张于村就是猪肉张他们的村子,距离府城不远,慢悠悠骑马坐车小半个时辰也就到了。因早年是几户姓张和姓于的人家率先在那里定居,后来相互通婚,人口渐多,有了规模,便定名为张于村。


如今虽也有别的姓氏迁入,但张、于仍是村中人口最多的。


马冰就留小猪父子在这里吃饭,吃了饭,下半晌大家一起走。


猪肉张却死活不肯。


他本来胆子也不大,跟几位差爷进了衙门,面对面说话已经够惊人的了,怎么还敢同人家一桌吃饭?


使不得,实在使不得!


“难为大人照顾小人,只实在不必破费,小人爷俩出去混几口就成。”他搓着手,冒着汗,“托您的福,今儿卖完的早,也,也顺道逛逛,给家里老人和娘们儿几个买些东西,扯点布。”


马冰正叹他顾家,却见谢钰瞥了他一眼,轻飘飘道:“阿德,送他去大厨房吃。”


衙门里分大厨房小厨房,小厨房是官员及其家眷专用,菜品自然精致些。马冰和王衡这两个大夫算特殊人才,也用得;


大厨房则是给那些没品级的吏员和杂役的,偶尔各地出来报官的百姓,暂时回不去,或是衙门觉得可怜,留下吃饭的。


猪肉张越发紧张,就听谢钰道:“别想有的没的。”


猪肉张一张胖脸立刻涨得通红,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马冰三个这才回过味儿来:


合着这厮是想给于屠户报信儿呐!


张于村离这里不远,若他当真不吃饭就骑着牲口拼命往回赶,还真有可能趁午饭的当儿跑个来回!


真叫人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谢钰对阿德抬抬下巴,后者便半拉半拽带着那爷俩走了。


临走前,还恋恋不舍地瞅了院子里的那两口大锅几眼。


嗨,马姑娘的手艺可比大厨房的强多了!


马冰挥舞着铲子冲他比划:给你留着!


且不说熟没熟,就他们这几个人,一顿饭打死也吃不完一个大猪头哇!


谢钰也看了猪肉张几眼,摇头。


愚忠,愚孝,自古以来,这样的人比比皆是,不算稀奇。


被孝顺和被效忠的人自然算好运气,可真遇到事儿,对他们这些外人来说,绝对算不得好事。


“大人,您说这猪肉张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元培熟练地过去摆桌子,“他这么一弄,那于屠户便是五分嫌疑也上升到八分了!”


该不会其实是个装傻的,故意暗地怂恿他儿子来报案,自己做好人,回头就是那于屠户发现了也气不到他身上。


他这样里子面子都做全了,便是外头的人知道了,也只能赞一声仁义忠厚。


“真真假假的,咱们去看了不就知道了?”马冰揭开锅盖,一股浓郁宛若实质的香气扑面而来,恨不得将人香个跟头。


“是真是假,都不重要。”谢钰去洗了手坐下,乖乖等开饭。


对衙门的人来说,破案就是唯一目的,至于那些人是不是在耍心眼,耍了什么心眼,只要不犯法,都不必理会。


马冰用筷子往猪头上一戳,直摇头,“时间太短了,还得炖,不然不够烂糊也不入味,白瞎了好肉,先吃酱肉。”


又对王衡道:“老爷子,给您派个任务,等会儿我们出去办差,劳烦您帮忙看着火。”


再过约莫两个时辰,走之前她就把明火灭了,只用暗火焖。焖上小半个时辰,老爷子就可以把炭火都扒拉出来,让猪头自己入味、放凉。


不然煮得太久,彻底没了筋骨,成一锅烂肉也难吃。


王衡闻言呵呵笑着点头,“成,也不是干了一回两回了,这活儿我熟。”


马冰总爱折腾些吃的,大部分是药膳,也有许多纯粹为了解馋,有时她出门办差、办事,便都是王衡帮忙照看。


老爷子顿了顿又笑道:“我从三四岁上就被爷爷抱着去药房玩,看他们起火煮药,六岁就被派着看火,如今,算是重拾旧业喽!”


众人就都跟着笑起来。


马冰道:“那得单独给您切只猪耳朵下酒!”


猪耳朵外嫩内韧,咯吱咯吱必有一番风味,最适合作肴下酒。


王衡美滋滋道:“我就好那一口!”


猪头肉讲究完整,要煮熟了、入味了才好拆分,酱肉却不必。


猪肉张或许愚孝,但卖的猪确实没得说,红白分明几层五花膘,看着就喜人。马冰一早就快刀切了方块,先干锅煎一回,出了表层的肥油。


煎过的肉块表面染了灿金色,肉块收缩,肉质更加紧致,这才下料爆香了开煮。


请收藏:https://m.lkxsw.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