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很苦,还散发着一股异味,颜色也是浑油的黑褐色。坤盯着盛放在木碗里的药汁,眼里的仇恨越积越深,仿佛小鹌鹑要给他下毒。
小鹌鹑不管他怎么想,捏住他下颚将一碗药涓滴不剩地灌进去,然后给他盖了一张鲨鱼皮,默默离开了。他坐在宽敞的阳台上,眺望广袤无垠的绿色森林,长长地、无奈地叹了口气。如果没有遇见男神、大狮子、白,他无法想象自己会多么孤独。
白在丛林里溜达了一圈,见快到中午了,跑到树屋下“嗷呜”低吼,巨大的脚掌下压着一只活蹦乱跳的鱼。
小鹌鹑立刻领会了他的意思,刚才那点惆怅消散得一干二净,“刺溜”滑下绳梯,给白做午饭。
周允晟和赵玄并未直接去海边,而是中途绕道去了雷诺部落。他们遇见许多前往雷诺部落的队伍,有人带着堆积如山的猎物,有人带着成捆的兽皮,还有人牵着一群雌性,这些显然都是用来交换红晶的货物。
周允晟和赵玄避开这些人在丛林里潜行,悄无声息地进入雷诺部落的领地,朝许多勇士守卫的后山跑去。他们得打劫一批红晶用来买盐。
“亲爱的,有没有发现这个部落很奇怪?”走到半路,周允晟忽然开口。
赵玄点头表示同意。进入雷诺部落统辖的林地,返祖兽的数量和密度远远大于其他地方。他们在这里待久了,渐渐也能判断出返祖兽和野兽的区别。返祖兽的眼睛更有灵性,能表达出各种各样的情绪,野兽的眼里则只有凶戾。
他们居住的东部森林有大大小小十几个部落,每个部落都会把未能化形的返祖兽驱逐,但数量加起来也只是一两百头。然而脚下这片森林占地十分广袤,并且只居住着雷诺部落,返祖兽的数置却远远不止一两百。
周允晟并未明确计算,但一路走来,至少有七八十只返祖兽曾对着蠢狮子遥遥点头致敬,显然是想与他交好。按照这个密度计算,雷诺部落周围返祖兽的数量应该在一千头以上。
这么多返祖兽聚集在此处?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目的?这种猜想很快就被打消,周允晟发现前方不远处传来一阵哭声,那是几名雌性在雄性的监督下扔掉怀里刚出生不足两月的小兽。雌性生下来就是人形,雄性过了一个月也能化形,唯独返祖兽,一月之后依然是野兽模样。
他们怀里抱着的幼兽无疑是他们的亲生孩子,否则不会哭得那样伤心。见雌性不舍,雄性一把将幼兽夺过来,扔进草丛,然后将他们拽走。不多时,几只成年返祖兽循着气味找过来,把“嘤嘤”哭泣的幼兽叼走。
虽然被亲生父母抛弃,但他们的同类会照顾好他们。
看到这里,周允晟明白了,这座森林里的返祖兽,应该都是被雷诺部落抛弃的族人,并非怀着特殊目的聚集在此处。
“亲爱的,雷诺部落很有问题。别的部落好几年也生不出一只返祖兽,雷诺部落一次性能生出四五只,变异的概率太高了。你说雷诺部落不同于其他部落的地方在哪里?这种大范围的变异总是有迹可循的。”周允晟沉吟,内心已经有了答案。
赵玄低吼一声,前爪冲埋藏红晶的巍峨山峰指了指。雷诺部落与其他部落唯一不同的地方自然是红晶。红晶是能量体,必然含有放射性物质,其中一部分对人体有益,但还有一部分影响了他们的遗传基因,导致他们的后代出现大规模的返祖现象。
虽然不断有雌性送来雷诺部落,致使他们的人口得到平衡,但再过几年,辐射的影响加深,可能一窝幼崽中只会诞生一两只能化形的雌性兽人,其余都是返祖兽。
红晶一方面让雄性兽人的实力得到提升,一方面又毁灭了他们的生育能力。再这样下去,曾经威名赫赫的雷诺部落早晚有一天会灭亡。红晶不但不是宝物,反倒是毒物,若想增强实力,胡乱吸收红晶显然是不可取的。
然而这与自己没什么关系,只要红晶能用来买盐就行了,自己又不是救世主。再说揭穿红晶的弊端是影响原住民历史进程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星际法。他可不想度完蜜月回去坐牢。周允晟哂笑,跳到大狮子背上,让他驮自己上山。
这片森林的王者是一只返祖剑齿虎,他想盘问一下两个可疑人物,刚走到近前就被一爪拍飞,好半天爬不起来。赵玄溜溜达达地绕着他走了两圈,连声低吼。也不知两兽达成了怎样的协议,剑齿虎点点头,一脸畏惧地离开了。
半个小时后,周允晟终于明白蠢狮子想干吗。他让一群返祖兽引走看守矿洞的勇士,借机溜进去洗劫。
兽人星球虽然处于蛮荒时代,生产力极其落后,但兽人有锋利的爪牙和用不完的力气,挖出一条矿洞并非难事。隧道很黑很长,似乎望不见尽头,走了十几分钟才看见前面发出幽幽红光。
一人一兽奔过去,果然看见洞壁上布满棱形结晶,一簇簇地挤在一起,像一朵朵瑰丽无比的花。身强体壮的雄性兽人需要花掉一个多月的水磨工夫才能割下一块巴掌大的红晶,周允晟却似捏豆腐般轻轻掰断。
他凑近了仔细研究这块晶体,感觉它散发出来的红光中隐藏着一丝暴虐的能量,这大概就是雷诺部落频繁诞生返祖兽的罪魁祸首。
“问题果然出在红晶上,你要看看吗?”他把晶石递给蠢狮子。
赵玄摇头表示自己没有兴趣,抬起前爪拍打爱侣臀部,催促他快点。周允晟的兽皮裙差点被他扒下来,连忙拽住腰带,随手把红晶扔进空间戒指。他们的空间戒指连飞行器都能容纳,装几块晶石自然绰绰有余。
一人一兽把洞壁上的红晶全收走,出来时看守矿洞的勇士刚好赶回,正准备进洞査看。周允晟捡起几枚碎石弹射出去,将他们一一打晕,然后优哉游哉地离开。在东大陆,红晶等同于金币,有了红晶,他们便不用发愁,想要什么买就是。
一人一兽并未马上离开雷诺部落的领地,而是转道去了附近的一座湖泊。兽人星球物种丰富,便是淡水湖泊也生活着海洋中才能看见的大白鲨、魔鬼鱼等生物。雷诺部落的湖泊与别处又有不同,还居住着几只幻龙、大约是几亿年前地壳变动时未能随族群游出去,后来想游也游不动,新崛起的大陆将海峡堵住了。
它们是这片湖泊的霸主,没有野兽敢来此处饮水,害怕被猛然蹿出水面的幻龙拖进水底分食。刚才那只剑齿虎提出的要求很奇葩,希望赵玄能猎杀一头幻龙,让他们尝尝龙肉。幻龙吃掉他许多同胞,他自然对它们恨之入骨,还有更深层的原因是吞食幻龙的肉能让返祖兽变得更强壮。
返祖兽不能吸收红晶,但他们能通过吞食强大野兽的肉得到力量。出于野兽的直觉,剑齿虎知道金毛狮子很强,非常强,对方仅凭气场就能震慑丛林里所有猛兽。他带给他的感觉比幻龙更危险。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竟然供养着一个漂亮到极点的雌性,那雌性比雷诺部落首领的伴侣还要美丽一万倍,却愿意委身一头返祖兽。试问没有绝强的实力,谁能做到这一点?所以剑齿虎坚定不移地相信金毛狮子一定有过人之处。
事实证明他的猜测是对的。金毛狮子走到湖边,把漂亮雌性轻轻放在柔软的草堆上,然后潜入水底。过了一会儿,平静的湖水掀起一阵阵巨浪,还有鲜红的液体掺杂在惨白的浪花中,场面非常可怖。
剑齿虎担心吓到那只雌性,想从藏身的树梢跳下来,却见雌性抬手掩嘴,打了个哈欠,脸上只有意兴阑珊和百无聊赖,哪见半点惊俱。他脚步停顿,恰在这时,一个巨浪翻滚着冲向岸边,眼看就要把雌性吞没,对方却以肉眼难辨的速度避开,眨眼间跃上十几米高的巨木。
这敏捷的反应和远超常人的弹跳能力,令剑齿虎看得呆滞。凭这名雌性的身手,一个人在丛林中生活压根没打问题,哪需要依附一头返祖兽?他与金毛狮子在一起难道是真爱?想到这里,剑齿虎又是心酸又是希冀。心酸自己没有伴侣,希冀在遥远的未来,自己也能凭借个人魅力俘获一个雌性。
返祖兽都是雄性,没有雌性,他们要想繁衍下一代,只能寻找雌兽。但雌兽毕竟是野兽,没有灵智,与它们交配的感觉一言难尽。剑齿虎黯然神伤,长长叹一口气。
与此同时,赵玄拖着一条十吨重的幻龙游上岸,还有几只幻龙在不远处的水面冲他咆哮,看似凶狠,实则眼里满是惧意。它们被金毛狮子的利爪挠得皮肉翻卷,遍体鳞伤,鲜血染红了半个湖泊,对方却连根毛都没掉。
幻龙是两栖动物,虽然离不开水,却能在方圆百里之内任意活动。为了避免成为幻龙的食物,湖泊周围是禁区,没有野兽或兽人愿意踏足。故而就算赵玄弄出这样大的动静,雷诺部落也迟迟没派勇士过来査看。他们还以为是两只幻龙在争斗。
赵玄咬掉幻龙身上最嫩的一块肉,放置在一旁,然后嘶吼着让剑齿虎过来。剑齿虎跳下树,慢吞吞走到金毛狮子身旁,俯下身,脑袋磕在前爪上,做出臣服的姿态。听见狮吼声而赶过来的群兽纷纷趴伏在地上,浩大的场面活像叩见帝王。徘徊在湖面上的几只幻龙不敢再闹腾,灰溜溜地潜入水底,迅速离开。
赵玄用尾巴卷起暗自发笑的爱侣,慢悠悠离开,确定附近没有兽人,也没有返祖兽,这才把幻龙肉扔进空间戒指。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亲爱的,你越来越酷炫了。”周允晟再也忍不住,眯着眼睛笑开了。蠢狮子想干吗,占山为王?瞧瞧,又开始尿上了,这是把雷诺部落当成他的领地,领地里的返祖兽被默认为小弟的节奏啊。
赵玄抬头挺胸一声嘶吼,要多威风有多威风,令周允晟笑得更大声,抱住他脑袋一顿乱揉。一人一兽再不耽误,径直朝大海奔去。
雷诺部落当晚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他们发现矿洞里的红晶不见了。究竟谁有那个能力一次性偷走几十吨重的晶石?他们原本怀疑是返祖兽,但被盗走的晶石体积巨大,还散发着红光,白天不显,一到夜晚根本藏不住,那可是能把整座森林照亮的光芒。
部落首领并不着急,他知道无论是谁偷走红晶,肯定跑不远,到了晚上循着亮光找到。然而夜晚降临时,森林里一片漆黑,根本没有预想中红光冲天的景象。也就是说,矿洞里的红晶不是被盗走了而是消失了,彻彻底底。
部落首领又是愤怒又是惊惧,因为祖巫告诉他这很有可能是兽神的手笔。雷诺部落日益强大,把别的部落的人当成奴隶使唤,甚至临到食物稀缺的冬季,还会宰杀他们做成肉干。被他们抛弃的返祖兽更是成为狩猎的主要对象。
吃掉那么多同胞,自然会惹怒兽神,红晶的消失就是兽神的惩罚。祖巫害怕了,跪在兽神像前祷告。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世界上还有空间戒指这种东西,只能把一切无法理解的现象归结为神迹。
部落首领不得不象征性地释放一批奴隶,留下的都是青壮年雄性。他需要这些奴隶继续帮雷诺部落开凿出一个新的矿洞。很显然,就算是兽神降罪也无法打消他的贪欲。当他忙着安排开矿事宜时,并未发现领地内的返祖兽循着金毛狮子的尿味向东部森林迁移。
他们一走,一大群野兽也相继离开,当首领回过神来时,部落里的勇士已经接连好几天无法打到猎物。不过这并没有关系,为了交换红晶,别的部落自然会进贡食物。当他们心安理得地享受红晶带来的便利时,压根没想到安逸的生活会剥夺勇士们的血性和生存能力。
他们空有等级却没有实战经验,一旦与别的部落交战,便会一败涂地。更糟糕的是,红晶摧毁了他们的生育能力,令他们无法拥有基因优良的后代。随着时光流逝,早晚有一天,他们要承受滥用红晶的苦果。当然,别的部落也难逃一劫。
周允晟已经预见到这些部落的未来,但他不想说,也不能说。花了半个月时间,他与蠢狮子平安来到海边,找到最大的一个人鱼部落,用红晶换取五百斤盐,并在无人的时候收入空间戒指。这样就不用每隔几个月跑一次,省了很多麻烦。
人鱼部落非常闭塞,只要给足红晶,他们什么都不会问,还会催促你快点离开。周允晟和蠢狮子不得不打消晒日光浴的想法,买了几条咸鱼干后慢慢往回走。
与此同时,坤的伤口正一天天恢复。小鹌鹑没想到兽人星球的草药不但个头比地球大,连药效也高出地球几十倍。本以为没有抗生素绝对好不了的伤口竟然愈合了,长成一条粉色的疤。
小鹌鹑很高兴,用炭头把行医记录写在一块石板上,仔细地收进一口大箱子。这是白为他做的箱子,木头刨得非常光滑,工艺比起现代的木匠也不差。要知道返祖兽的爪子比手术刀还要锋利。
坤轻轻抚摸伤疤,眼里没有对小鹌鹑的感激,却也少了许多怨恨,毕竟这些天都是对方在照顾他,还很细心周到。他依然不相信是小鹌鹑治好了自己,只以为是神血发挥了作用,但作用得太晚,没能让艾迪亲眼看见。
想起艾迪,他心头一片柔软,正想与小鹌鹑告辞,树下却传来白的吼声,还有一道陌生的嗓音插入进来,似乎在与白打招呼。这里竟然还有别的兽人?难道不是只有小鹌鹑和白吗?
他以为小鹌鹑为了活命委身给一头返祖兽,心里其实很看不起他的自甘堕落。但是紧接着,他又想起另一个自甘堕落的雌性,于是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怪不得树上造了两座屋子,原来还有一对儿伴侣也住在这里。
说老实话,他很喜欢这种树屋,比洞穴干燥,空气也流通,异味散得很快,还有许许多多奇怪的东西,用起来都很方便。如果能把如何打造这些东西的知识带回部落就好了,光是看着,他也弄不明白该怎么做。
坤暗暗打着主意,见小鹌鹑激动地跑出去,也立即跟上。两人顺着绳梯滑落,就见一只强壮的金毛狮子驮着一名身穿鱼皮裙的雌性慢慢走来。
“接着。”雌性笑得非常爽朗,抬手扔了一个鱼皮口袋过来。
小鹌鹑眼捷手快地接住,打开一看顿时乐坏了,又跳又叫像个疯子。是盐啊,这么重,至少得有五十斤吧,足够吃好久了。男神果然给力。
白也很高兴,人立而起把小鹌鹑扑倒,细细舔他的脸颊和锁骨,目中满是宠溺。坤看着一人一兽的互动,不知怎的有些不舒服。他能感觉得到,小鹌鹑不像以前那样依赖自己,也不再对自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现在他有了白,无论说出怎样难以理解的言论,白都会认真聆听,然后频频点头。他无法开口回应,但他理解的目光便是小鹌鹑最需要的东西。小鹌鹑一天比一天喜欢他,把曾经给予坤的热情,全转移到白身上。
因为小鹌鹑的青睐而总是被族人调侃的坤心中有些酸涩。但他很快就压抑住这种奇怪的感觉,走上前与刚回来的雌性说话。能一次性买到那么大一袋盐,对方很有手段。为了树屋,为了弄清楚这一对儿人兽情侣的底细,他必须留下来查探清楚。
坤拐弯抹角地向周允晟打听他们是怎么弄到红晶的,又是用多少红晶交换那么多盐,眼睛里不断闪烁刺探的光芒。
周允晟从来就相信人性本恶,若人性生来是善的,也无须制定什么法律道德来约束人的行为。兽人星球的原住民还处于蒙昧状态,但私欲却一点也不比现代人少,相反,他们坏得更直接,更肆意,一言不合愤而杀人的比比皆是,抑或饿得狠了,连族人都吃。像坤这样想用友好和善的表象来掩饰自己真实意图的兽人当真凤毛麟角。
他的伪装还不足以欺骗周允晟和赵玄,用来糊弄小鹌鹑却绰绰有余。只可惜周允晟三缄其口,小鹌鹑并未随行,也问不出什么东西。坤接连试探了几次,发现金毛狮子很讨厌自己接近这名神秘的雌性,目中已隐隐露出杀意,这才消停了。
树屋下搭建了一个只有灶台的简易厨房,四根圆木将顶棚支撑起来,东南西北四根横梁上挂满了周允晟带回来的咸鱼干,味道十分“销魂”。周允晟和赵玄掩面而走,小鹌鹑却站在廊下嗅闻,脸上的表情非常陶醉。
“没想到人鱼族还会做咸鱼干,我们晚上吃咸鱼茄子煲吧?”他用力握拳。
“茄子是什么?”坤好奇地询问。小鹌鹑流浪在外过得竟然如此滋润,并不像他想象中的朝不保夕、忍饥挨饿。他们的食物非常丰富,甚至比在部落时吃得还好,许多食材他连听都没听过。可见小鹌鹑对部落没有归属感,竟然藏私。想到这里,坤眸色微微一暗。
“茄子就是你们说的紫果啊。我告诉艾迪那个能吃,艾迪却说有毒,不让我摘,他还把我的兽皮口袋撕破了,把所有紫果踩得稀烂。”
说起这个,小鹌鹑就是一肚子火,紧接着又道:“还有西红柿,也就是你们说的朱果,那个能吃,而且味道好极了,艾迪也说有毒。我偷偷摘了几颗被他发现,他就污蔑我,说我想对部落里的勇士下毒。要把我赶走。我试吃一个给他看,他依然不相信,说我没死只是命大。”
巴岩部落的食物还处于共同分配阶段,雄性打回来的猎物,雌性采回来的野果,都要摆放在一起,由祖巫和首领进行分配。祖巫年老体衰,艾迪就取代了他的职责。他非常嫉妒小鹌鹑,不想让对方的风头压过自己,故而就算知道他说的都是真的,也不会采纳,更不会让族人去尝试。那只会证明小鹌鹑的判断是正确的,从而为他博得大家的尊重和信任。
他把小鹌鹑指出的几种食物暗暗记在心里,等弄死了小鹌鹑,他再指点族人,让他们更崇拜自己,也方便自己顺利承袭祖巫之位。其中的弯弯绕绕,小鹌鹑想不到,坤却是不愿想。在他心里,艾迪是善良的、诚实的、热心的、完美无缺的存在。他的一切作为都是为了族人,没有半点私心。若是食物果然能吃,他不可能阻止小鹌鹑,更何况巴岩部落的祖祖辈辈都说紫果和朱果有毒,难道他们全都错了?不可能,所以只能是小鹌鹑错了。艾迪阻止他,反倒是救了全族。
这样想着,他替艾迪辩解道:“我们的祖先在这里居住了几百年,有多少人因为误食紫果和朱果而死去,你知道吗?那些果子是真的有毒,你千万别再尝试了,上次没出事,有可能是果子还没熟,毒性不太大。你做事一向毛糙,真该向艾迪好好学学。”
有人因为食用了茄子和西红柿而死去?这话是不是搞笑?周允晟扯唇,目中满是讥讽。他知道,在大自然中,色彩越艳丽、造型越奇特的物种越是有毒,可能巴岩部落的祖先就是凭借这一点来判断果实是否能吃。他们坚信茄子和西红柿有毒,为了告诫后代,自然会编造几个危言耸听的传说,譬如“某某某就是吃了这个死的,你千万别吃啊”等等。这些话一代一代传下来,可信度也就代代加强,以至于再也没人敢去尝试。
与来历不明的雌性比起来,自然先祖更值得相信。巴岩部落的人接受能力很低,就连红薯这种外表朴实无华、看上去一点毒性都没有的食物,也是让几只兔子连吃了三个月才敢推广。说好听点是巴岩部落的人比较谨慎,说难听点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现在还要加上一条恩将仇报。
为什么要叫巴岩部落呢?叫白眼狼部落不是更贴切?见小鹌鹑被坤一席话气得发抖,周允晟笑道:“行,晚上就吃咸鱼茄子煲,那个西红柿也多摘点,让大家尝尝,反正我们不怕死。”
坤被他讽刺得脸色发绿,小鹌鹑一下就笑了,带着白欢欢喜喜去挖野菜。他就知道男神跟别人不同,特别有眼光。
坤觉得很憋屈,告诫道:“你们不要相信小鹌鹑,他这个人有点奇怪,总是喜欢把有毒的东西给别人吃。我记得有一次他煮了一碗黑水给部落里的小孩喝,说是能治病,结果那孩子拉肚子拉了三天三夜,差点死掉,还是艾迪和祖巫极力求情他才没被愤怒的族人打死。”
说这么多已经够了,如果这名雌性不傻,应该不会再轻易相信小鹌鹑说的话。他是出了名的惹祸精,三天两头有族人放言要打死他。回忆起小鹌鹑那些“丰功伟绩”,坤摇摇头,暗叹一声。
周允晟却一点儿也不理解他的苦心,竟然拊掌朗笑起来,他能想象得到小鹌鹑分明要救人却被围殴的场面,太滑稽了,这孩子做事从来不带脑子。赵玄也“呜呜”两声,目中没有猜忌,只有满满的笑意。
坤弄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他说的难道不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去而复返的小鹌鹑正巧听见这番诋毁,眼眸明明灭灭,好半天不曾出声,直到白跑过来,用大脑袋顶了顶他屁股,他才走进简易厨房,把挂在梁上的兽皮口袋取下来。
“那不是毒药,是救命的药,为什么你们不相信?那孩子便秘,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排泄了,皮肤发黄,脸上长斑,肚子肿胀且坚硬如石,再不让他排泄,他会死掉。我最后解释一次,你们爱信不信。”反正男神一定会相信我的,是吧?他用幼兽一般水润晶亮的大眼睛朝男神看去。
周允晟还在笑,摆摆手让小鹌鹑赶紧走:“还愣着干什么,等你回来做饭。”
这句话胜过千言万语,小鹌鹑响亮地答应一声,骑在白身上颠颠去了。
坤拿这群人无法,也就不再多劝。反正他绝不会吃小鹌鹑经手的食物。要知道为了防止他下毒,部落里的雌性从不让他接近烹煮食物的火堆。若非他指出几样能吃的植物块茎,将功抵过,他早就被驱逐了。
“我出去打猎。”坤掰断一根树枝,用锋利的爪子将前端削尖,做成长矛。
赵玄撕吼一声,表情很是不悦。周允晟尽职尽责地翻译:“在我的领地上,不允许巴岩部落的人打猎。要么死,要么滚出去。”坤温和的眉眼瞬间凛冽起来,怒道:“原来东部森林的兽潮是你们搞的鬼。”
赵玄尾巴一甩,将坤远远抽飞。好在雄性兽人皮糙肉厚耐摔打,撞上一棵大树后掉落在地上,只是额角破了点皮,并无大碍。他用长矛支撑着自己,怒气勃发的表情已被惊惧所取代。
“想死还是想滚,你可以选。”周允晟不厌其烦地重复。对一心求死的人,他还是比较宽容的。
坤迅速收敛起所有情绪,说道:“对不起,刚才是我冒犯了。我已经被族人抛弃,没有地方可去。我既不想死,也不想离开,我想留下。对不起。”话落他跪在地上,双手平贴地面,额头抵住手背,做了个臣服的姿势。
这人不但脸皮厚,有城府,还很能屈能伸,是个人才。周允晟冷笑一声,带着蠢狮子爬上树屋休息。
坤跪了很久,确定一人一兽并未有驱赶自己的意思,这才慢慢站起来,英俊的脸庞扭曲成憎恨的表情。若不是小鹌鹑刮掉神血,他怎会沦落到被族人抛弃的地步?也不知道谁补了自己的缺,成为艾迪的第二伴侣。若想把艾迪抢回来,他必须为部落建立足够的功勋。
那雌性既然能带回来这么多盐,身上必定不缺红晶,若是能把红晶和房屋的建造方法弄到手,他便能风风光光地回到族地。这样想着,坤立刻释怀了,心平气和地朝附近的湖泊走去。木棚子里挂了那么多咸鱼干,看来这些人的主食是鱼肉,他捞几条鱼吃总可以吧。
鱼肉多刺、味腥、卡喉,除非饿得快死了,坤从不吃那玩意儿, 没想到有一天竟要以此为生。他一路走一路腹诽,心中淤积的怨气也就越浓,走过那条等同于禁地的小溪,遥看远方自己曾居住的绝壁,越发怒火狂炽。
若是这头金毛狮子没来,东部森林依然是巴岩部落的领地,他们何至于用珍贵的雌性去交换在北部森林打猎的资格,何至于与达达部落产生流血冲突?若能杀死那头狮子就好了。坤垂眸,掩饰目中流泻的杀意。
但他知道自己单枪匹马,根本无法杀死金毛狮子,只能智取。思来想去,他眼睛微微一亮,顿时笑开了。他们不是对小鹌鹑深信不疑吗?那么等小鹌鹑摘回紫果和朱果,他只需冷眼旁观就够了。
等这些人全被毒死,他便能进入他们的树屋搜索红晶和食盐,然后带着这两样珍贵非凡的战利品回去与艾迪结契。坤越想越美,步伐也变得轻快很多。
周允晟刚进入树屋,就被蠢狮子摁倒在铺着柔软鲨鱼皮的木质地板上,兽皮裙被他粗糙的舌头卷走,露出挺翘饱满的臀部和修长笔直的双腿。
“嘶,慢点!”感觉到蠢狮子的舌头迫不及待地顶开臀缝,朝蜜穴里探,小肉刺一下一下刮着肠壁里的嫩肉,感觉又痛又麻,他连忙出声提醒。
赵玄急切的动作微微放慢,一只前抓按住爱侣雪白的臀肉,不让他翻身,一只前爪刨开他并拢的双腿,露出私密处。粉嫩的蜜穴已经被他舔得湿滑无比,沿着臀缝往下,隐隐有两颗圆球贴在地板上,被挤得变了形,看上去十分可爱。
赵玄将舌尖从蜜穴中抽出,沿着臀缝舔到圆球,听见爱侣性感的呻吟,才将他翻转过来,含住他早已挺立的玉茎徐徐吞吐。
周允晟挺腰抬臀,把自己送进蠢狮子嘴里,一只手撑着地板,一只手探入湿漉漉的蜜穴,反复抽插开拓,两条雪白的长腿弯曲分开,正因为太过密集的快感而轻轻打颤。
“快点快点,别磨磨蹭蹭的。”他已探入三指,后面空虚得厉害,见蠢狮子还在舔弄自己玉茎,不得不哑声催促。
爱侣热情的反应令赵玄发出低低的咆哮,像是得意,又像是愉悦。他吐出不断渗着黏液的玉茎,将自己庞大的身躯慢慢下压,蓄势待发的灼热硬物顶住穴口,一寸一寸刺入。
巨大的前端将穴口的褶皱抻平,感觉有些难以承受。周允晟尽量放松身体,一边做着深呼吸一边收缩后穴,把蠢狮子的巨物吞进去。疼痛渐渐被酥麻取代,还有一股难以言喻的空虚,他咬牙,两条雪白长腿盘在蠢狮子腰间用力下压,让他整个撞了进来。
空虚感顷刻间消散,由于蠢狮子的阳根太过巨大,竟将周允晟平坦的腹部顶起一块,粗长的形状清晰可见。他一只手摁住凸起的腹部,一只手拽住蠢狮子厚实的鬃毛,哑声道:“动啊蠢货,还愣着干吗,等吃饭?”
吃什么饭?吃你就够了!赵玄低吼一声,快速抽动起来,两颗巨大囊袋不断拍打爱侣雪白的臀肉,发出清脆的“啪啪”声。
周允晟腹部一会儿隆起,一会儿平复,最敏感的一点总是被狠狠攻击,接连不断的高潮令他脑袋发晕,眼前发白。他双腿早已从蠢狮子腰间滑落,绵软无力地摊放在地板上,腰肢被撞得酸软,臀肉被撞得乱颤,胸前两点红樱被舔得肿胀起来,看上去十分凄惨。
但他嘴上却不肯认输,除了“嗯嗯啊啊”地呻吟,就是嘲讽蠢狮子没吃饱饭。
赵玄最爱的便是他不服输的性格,尤其是在床上,鼻头“吭吭哧哧”地喷着气,似乎在笑,腰臀像打桩机一般猛力夯入,快速抽插,好叫他哭着喊着求饶。
周允晟绝对不可能求饶,他握紧玉茎的顶端,把喷发的欲望憋回去,后穴却有节奏地收缩吞吐,使层层叠叠的媚肉绞紧蠢狮子阳根,试图将他夹出来。
一人一兽起起伏伏地律动,做到一半背转身,从后面顶入,“咕叽咕叽”又是一阵抽插,直插得后穴一片黏腻,滴滴答答往下滴着淫液才双双低吼着喷发……
事毕,赵玄把爱侣身上的白浊舔干净,又用舌尖勾出他红肿蜜穴中的黏滑液体,尽数吞吃入腹,这才满意了,将爱侣扒拉进怀里闭眼小憩。周允晟咕哝一声,慢慢睡去。
一个小时后,小鹌鹑和白拎着一大包蔬果回来。坤听见白的吼声,也背着一条上百斤的大鱼回到树屋下,解开湿透的兽皮裙拧水。
巴岩部落的人常常光天化日之下遛鸟,小鹤鹁早就看习惯了。赵玄却从未经历过原始部落的群居生活,看见赤身裸体的坤,立即把刚下到地面的爱侣拦住,用一只前爪捂住他眼睛,然后冲坤发出愤怒的咆哮。
坤莫名其妙,小鹌鹑却回过味来,立即说道:“金毛狮子让你赶紧把兽皮裙穿好,免得男神看见了长针眼。以后注意点,不要跟男神套近乎,金毛狮子醋劲儿可大了。”最后一句话完全是有感而发。
坤连忙把兽皮裙裹上,然后频频道歉。
赵玄冲他喷出一股鼻息,表情依然不满,却没再发飙。周允晟摘掉眼睑上沾着的几根金毛,仿若无事地走进简易厨房。
“这是什么?”他拿起一颗鲜黄的果子,仿佛很好奇。
“这是酸果,能把牙齿酸掉。我们从不吃这东西。”坤对小鹌鹑的不着调很无奈。告诉过他多少次酸果不能吃,他每回看见还是要摘回来,难怪艾迪一定要与他同组出去寻找食物,就是为了看管他。
“你们不知道吃法而已。柠檬若是运用得当能让食物的味道提升好多个层次。”小鹌鹑最近也越来越烦坤了。以前远远看着,觉得坤成熟稳重,不多话,是个好人。现在每天近距离相处才知道对方有多么固执。他认定的东西绝不允许任何人反驳。
不过算了,他现在不需要这些人的认同,因为他有男神,有大狮子和白,足够了。看见男神把柠檬硬塞进大狮子嘴里,酸得大狮子浑身的毛都炸了还不敢反抗,他快活地笑起来。
白抖了抖,发现小鹌鹑看自己的目光不对劲,连忙跑开,小鹌鹑拿着柠檬追过去。两人两兽尽情玩闹,反倒衬得坤格格不入。
他尴尬万分地站了一会儿,这才蹲下身研究用黄泥和石块垒成的灶台。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只得摇摇头,背着自己猎来的大鱼,找到一块平地生火烤制。鱼很大,需要不停翻面,否则这里烤焦了那里还没熟,很难掌握火候。
部落里的食物都是雌性处理的,雄性只要负责狩猎和吃,像烧烤这种事,坤不说从来没干过,但的确很少插手。闻见一阵阵焦糊味,他有些心烦,加之鱼肉就算熟了,那股腥气也不散,更令他胃口全失。他默默忍受着,甚至有些期待,因为小鹌鹑正把切好的紫果和咸鱼干放进龟壳里煮,又另外洗干净一个龟壳,用来煮朱果。只要他们吃下这顿午餐,过不了多久,他就能带着他们的遗物回部落。
至于树屋的建造方法,把祖巫带来看一看,他那么聪明,应该很快就能学会。这样想着,坤冲“嗞嗞”冒着油星的烤鱼笑了一下,心情很是不错。
不多时,一股浓郁的、坤从未闻过的香味在空气中蔓延。他说不出这香味到底有什么玄机,只知道自己很想用力抽动鼻子,把它们全吸进肺里,舌头更是不受控制地分泌出大量唾液。
周允晟和赵玄一左一右守着灶台,眼里冒出绿幽幽的光芒。他们已经很久没吃到过精心烹制的菜肴了,小鹌鹑的手艺真不是吹的,简简单单的食材也能被他做出非凡的味道。
“香吧?别急,很快就好了。老实点,否则等会儿没你的份。”见白伸出爪子去刨龟壳,小鹌鹑轻轻拍了他一下。
白“呜呜”低吼,频频点头,像是在承认错误,惹得小鹌鹑愉悦地笑起来。
现在的坤很纠结。他万万没想到紫果和朱果煮熟后会那么香,香得一点不像是毒果。他捂住嘴,偏过头,试图逃开香气的诱惑。
“好了,开饭了。坤,你来吗?”二十分钟后,小鹌鹑把煮好的菜端下灶台,摆放在一块石头削成的圆桌上。他礼貌性地招呼坤一声,实则并不真心欢迎他的加入。坤毕竟是外人,有他在,团圆饭的气氛都破坏了。
好在坤这个人很识趣,指指烤鱼,表示自己吃这个就够了。他把泛滥的口水吞下去,一边翻转鱼肉,一边不着痕迹地盯着狼吞虎咽中的两人两兽,希望下一秒他们就毒发身亡。但是很可惜,直到鱼都烤焦了,他们还好好的,而且面颊越来越红润,显然是吃撑了。
“好饱,出去溜达一圈,消消食。”将一桌子菜扫荡干净,小鹌鹑邀请男神去森林里散步,两只兽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身侧。
没中毒?不,也许毒性发作得慢,再等等。坤盯着一行人远去的背影,表情非常失望,片刻后又振奋起来,撕掉一块鱼肉啃食。为防被鱼刺卡住,他吃得很慢,一股腥气丝丝缕缕钻入鼻孔,令他几欲作呕。
丛林里明明有那么多野兽,肉质都比鱼肉鲜美,还没有异味,为什么只吃鱼,不吃它们?这块林地就算被金毛狮子占领了,那也是暂时的,它曾经养活了巴岩部落的先祖,今后也将养活无数后代,它永远属于巴岩部落。
坤扔掉一根鱼骨,阴恻恻地笑了。他已经开始在脑海中想象自己拖着金毛狮子和冰焰虎的尸体回去,将受到族人怎样热烈的欢迎。他杀死了两只拥有高等血脉的猛兽,得到一袋食盐和许多红晶,还为族人夺回东部森林。这些功勋足够他取代首领,成为部落的第一勇士。
只可惜白日梦终究是白日梦,当坤以为两人两兽已经毒发身亡。死在林中时,他们竟然回来了,一点儿也没有中毒的迹象。他们互相道别,然后爬上树屋小憩,并不理会表情僵硬的坤。
坤等了又等,从中午等到晚上,又从晚上等到第二天早上,看见顺着绳梯滑下来,显得精神奕奕的小鹌鹑,他终于意识到,也许紫果和朱果真的没有毒。
但是怎么会?难道先祖的话是错的?坤握拳,眸色无比暗沉。他不断告诉自己,先祖没有错,也许毒性太小了,他们没感觉而已,再等等,再等等。
小鹌鹑对坤的反常一无所觉,还好心地说要帮他造一座树屋。周允晟却对他丰富的内心戏洞若观火。为了让坤更难受,他吩咐小鹌鹑接连做了五天的茄子煲,吃得蠢狮子和白毛色都快发紫了才摆手,说自己吃腻了,换一样
小鹌鹑大松口气,与白屁颠屁颠地跑进森林找蘑菇。前几天下了一场雨,湿润的地表接二连三冒出许多蘑菇,种类应有尽有非常丰富,正好摘来炖一锅蘑菇汤,给男神改善伙食。
已经五天了,不,应该是六天,这些人不但没死,还越吃越彪壮,坤没法欺骗自己紫果和朱果有毒,但他又不想承认自己判断错误,所以即便馋得要死,依然独自坐在一旁烤鱼。只是无论吃掉多少鱼肉,饥饿的感觉一直萦绕心头,难以驱散,他对小鹌鹑带回来的新奇食材越来越好奇。
这天,看见小鹌鹑从兽皮口袋里倒出来的一堆蘑菇,他终于安心了,严肃开口:“这些东西绝对不能吃,有毒。我亲眼看见有人吃了这种东西死掉,亲眼。”他格外加重了“亲眼”两个字的读音,以强调自己这回不是道听途说。
“有些蘑菇有毒,有些蘑菇没毒,采摘的时候注意分辨就没问题。男神,你相信我,我是药师,对植物非常了解。”小鹌鹑眼巴巴地看向男神,生怕他让自己把辛苦采来的蘑菇扔掉。
“去煮饭。”周允晟一句话就把小鹌鹑打发掉了。
坤脸色青白变幻,显然对他们不理不踩的态度十分生气,却又很快释然。算了,他不正等着他们被毒死吗?何必多这个嘴?反正树屋已经造好了。他抬头,朝西南角的一棵大树看去,粗壮的树干上架着一座相对而言要小得多的树屋,那是他的住处,里面铺满了鲨鱼皮和丝绒草,空气清新,地面整洁,没有灰尘和碎石,只有阳光和微风。说老实话,他从没住过这样好的地方,像做梦一样。
还有小鹌鹑发明的碗筷、桌子、板凳、床、斧头、弓箭等物,也同样效用非凡,极大地便利了生活。这些东西,日后必然要带回部落。这样想着,坤反倒觉得小鹌鹑有些能干,就是喜欢摆弄毒物这一点不太好。
周允晟和小鹌鹑凑在一起清洗各种各样的蘑菇,时而调侃几句,发出爽朗的笑声。金毛狮子和白躺卧在他们身边,白的前爪搭在小鹌鹑膝头轻轻晃动,眼睛一开一合很是困倦。金毛狮子也困了,粗长的尾巴卷在爱侣腰间,就连睡梦中也要锁定他的存在。
这幅画面非常温馨,叫坤看得很不是滋味。他和艾迪从未如此心平气和地相处过,每次见面除了交配还是交配,并没有别的话说。他移开目光,默默撕掉一块鱼肉啃食,表情有些难以下咽。
他确定蘑菇有毒,不能吃,所以他在等,等这些人倒下。蘑菇的毒性很大,吃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口吐白沫陷入昏迷,他曾亲眼见过。但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这东西煮好以后香味比紫果和朱果还好闻?害他差点咬断自己舌头。坤默默咽下舌尖流出的鲜血。
两人两兽照样风卷残云地干掉午餐,然后去森林里散步。坤不远不近地跟上,打算帮他们收尸。然而预想中的惨案并没有发生,他们活得好好的,在湖里洗了个澡,一路打打闹闹嘻嘻哈哈地回来,爬上树屋睡觉。
坤站在树屋下,眼睛瞪得溜圆。他绕着两棵大树不停踱步,侧耳聆听树上的动静。小鹌鹑和白的屋子里只有鼾声,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的屋子里却传来令人热血沸腾的呻吟和低吼,更有清脆的“啪啪”声不绝于耳。
交配这样激烈,看来没有中毒。果然像小鹌鹑说的那样,有些蘑菇有毒,有些蘑菇却能吃。坤不得不承认,自己又错了,而小鹌鹑,他正用实际行动证明他以前说过的话都是正确的,只是族人不肯相信他而已。
看着堆满风干鱼肉和各种果蔬的满满当当的厨房,坤很难受。小鹌鹑的生活过得这样愉快、舒适、富足,而族人若是愿意信任他,并听取他的意见,原本也能过得同样愉快、舒适、富足。
幸好小鹌鹑流落到野外,并未被送往达达部落,否则达达部落一定会强盛起来。坤善于动脑,一下就想到关键的地方。他若是知道祖巫想割掉小鹌鹑的舌头,也就不会虚惊一场了。现在的他开始逐渐认识到小鹌鹑的利用价值,如果可以,他想把他带回去。
于是趁着周围没人,他几次邀请小鹌鹑与自己回部落。
“回去?他们抛弃了你,你为什么还想回去?”小鹌鹑拧眉。
“因为那是我的家,我的家人和恋人都在等着我。小鹌鹑,你也需要一个家,需要族人,需要伴侣,而不是与一群不能交流的返祖兽为伍。也许你现在觉得很快乐,但日子久了,你会孤独得疯掉。兽人是群居动物,你要知道这一点。”坤苦口婆心地劝说。
小鹌鹑一脸惊讶地看着他。没想到坤还是一名智者,竟然能说出“兽人是群居动物”这种富有哲理的话。他深深看对方一眼,摆手道“那你回去吧,我祝你一路顺风。你现在身体恢复了,巴岩部落一定会重新接纳你。我在巴岩部落没有朋友、家人和心上人。我的朋友、家人和心上人全在这里。我们也是一个群体,虽然成员比较少,但我们彼此帮助,彼此爱护,这就够了。”
赵玄耳力非凡,站在百米外都能听见他的表白,怒气冲冲地撕吼起来,还焦躁地用前爪刨地,粗壮的尾巴紧紧圈在爱侣腰上,动作和表情占有欲十足。
白也非常不安,在空地上来回踱步,一会儿转头去看周允晟,一会儿转头去看小鹌鹑,眼角沁出几滴泪珠,模样可怜极了。
周允晟非常了解蠢狮子,对方眼珠子一转,他就能猜到他在想什么,顿时又好气又好笑,一脚踹过去,斥退:“什么眼神,嗯?他说的心上人不是我,是白。”
是白?赵玄转脸去看“嗷呜”一声蹦起来的白,焦躁的情绪立刻被淡定取代。不怪他第一时间想到爱侣,实在是小鹌鹑太黏人了,像爱侣的小尾巴,走哪儿跟到哪儿。有那么几次,他差点一爪子把这颗电灯泡拍碎。
白已经按捺不住,风驰电掣地奔过去,一脑袋顶开坤,把小鹌鹑扑倒在地,卖力地舔舔舔。小鹌鹑怕痒,一边闪躲一边哈哈哈地笑起来。一人一兽抱成一团嬉戏打闹,把尴尬不已的坤晾在一旁。
从那以后,坤再也不提带小鹌鹑回部落的话。他算是看出来了,小鹌鹑对部落没有丝毫留恋,若是不顾他的意愿强行将他带回去,换来的只有他的怨恨。若是哪天他想不开,把毒物投进食物中,整个部落的人都要遭殃。如此,倒不如让他死在森林里。
这样想着,坤再次改变计划。他开始有意接近小鹌鹑,从他那里学习辨认植物和烹煮食材,只要小鹌鹑说这东西能吃,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品尝,事后也不吝啬夸奖。说老实话,小鹌鹑煮出来的食物比他想象中更美味无数倍,早前不吃,当真是脑子进水了。
小鹌鹑被他毫无保留的信任感动了,越发倾囊相授,对他的态度也由疏离变成亲近,真心把他当成朋友看待。
周允晟和赵玄冷眼旁观,也不点破。
三个月之后,坤已经把周围的植物辨认齐全,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他一清二楚。小鹤鹑再带他出去,慢慢也没什么能教给他了。
“看来是该离开了,可惜那名雌性和金毛狮子藏起来的红晶一直找不到。”坤喃喃自语,不知不觉就走出了经常活动的范围,来到南部森林的边界。
隐隐闻见白骨幽兰的芳香,他悚然一惊,立即回头狂奔,直到香味消散在空气中才停下来喘气。这时候,他看见不远处生长着一株非常醒目的植物。那植物很矮,结出一种尖角状的,长长弯弯的果实,
有的颜色嫩绿,有的颜色鲜红,看上去非常奇特。
有毒!坤首先下了判断,但与小鹌鹑待久了,又急忙否定。不一定有毒,得试过才知道。他想摘几颗果实带回去给小鹤鹑看,对方告诉过他,在森林里发现奇特的植物一定要摘一些样品,好方便研究。
坤正想走过去,一只兔子蹦蹦跳跳来到植物跟前,用鼻子嗅了嗅,然后“嘎吱嘎吱”啃掉一颗艳红色的尖角。几乎在吃进嘴的一瞬间,免子发出凄厉的哀鸣,在原地又蹦又跳状若癫狂。它没头没尾地转着圈,嘴里不断吐出泡沫,由于慌不择路,竟“砰”的一声撞到树干,继而瘫软在地上没了动静。
在坤看来,兔子无疑是被红色尖角毒死的。他快速走过去,盯着尖角看了许久,这才小心翼翼摘掉红色的几颗,扔进兽皮口袋。他看了一眼兔子,到底没敢吃,担心毒素侵入肉里。
在他走后没多久,兔子一骨碌爬起来,“呸呸”吐出嘴里残留的红色渣滓,蹦蹦跳跳地走了。这东西看着漂亮,没想到吃起来像火炭,差点没把它烧死。
坤极力压抑着紧张激动的心情。他不断抚摸兽皮口袋里的尖角,布满血丝的眼里流泻出浓烈的杀意。他已经把小鹌鹑脑子里的东西掏空了,如此,他们也就没了利用价值,可以去死了。这种毒物发现得真及时,恰恰在他想要杀人灭口的前夕。
能够几息之间毒死一只兔子,毒死两个雌性和两头返祖兽应该不成问题。他想了想,觉得几颗尖角不够,转回去把剩下的也摘了,看见原地没有兔子尸体,只以为被路过的肉食动物叼走了。
小鹌鹑最近对坤信任有加,还手把手地教他如何烹饪食材。偶尔要洗个菜或者打点水什么的,还会让他帮忙盯着灶台。这天,他依然满头大汗地站在厨房里炒菜,见坤回来了,连忙招呼他看火,自己则带着白去溪边剖鱼。
周允晟和赵玄在树荫下铺了一张巨大的鱼皮,正眯着眼睛纳凉。坤甫一走近,周允晟就发现对方脸色不对,心跳的速度也快得不正常,像是憋着坏。他抱住蠢狮子毛茸茸的脑袋,与他闭着眼睛装睡,实则精神力外放,时时刻刻盯着坤。
坤不知道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他们不用眼睛看世界,而是靠精神力和感知。他看了看沉睡中的一人一兽,发现锅里煮的是西红柿汤,鲜红的颜色和酸甜的味道正好掩盖尖角的异味。当然,这只是他的想象,他可没胆量亲口尝试毒物,故而也不知道红色尖角的滋味竟然那般霸道,只要在锅里投一颗,任何食物都会沾染上它独有的辣味,他抓出一把尖角,将它们用力揉烂扔进翻滚的汤锅,然后撩起兽皮裙擦拭掌心的汁水,这才若无其事地坐下,往灶台里添柴。
周允晟看清他拿出来的东西,差点喷笑出声。所幸蠢狮子及时抬爪,将他扭曲的脸庞罩住。
坤添足了柴火,让龟壳里的汤水不停翻滚,渐渐地,本还显得生嫩的尖角碎片煮化了,变成红色的汁水与西红柿汤混合在一起,就连果肉里的种子也与西红柿的长得一模一样,根本看不出异状。他站在灶台边观察了一会儿,听见小鹌鹑与白嬉笑打闹的声音越来越近,额头不由流下一滴冷汗。
他瞥了一眼躺在大树下纳凉的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发现他们依然沉睡,甚至发出细微的鼾声,心里的忐忑才稍微平复。
小鹌鹑快步走进厨房,瞅了瞅滚开的红色浓汁,嗅了嗅四散的香味,觉得有点辛辣,还当是自己的错觉。他是个没心没肺的,从来不会把人往坏里想,见汤煮好了便端起来倒进大木碗里。
白倒是察觉汤水有异,正想把碗扑倒,尾巴却不知什么时候被走到他身后的周允晟不轻不重地捏住,还微微摇头。
王和王后总不会害自己人,这汤的确有问题,但肯定问题不大。这样想着,白装作毫无所觉的样子走到小鹌鹑身边,用大脑袋磨蹭他挺翘的屁股。都说是心上人了,总该让吃点肉吧?
小鹌鹑很不好意思,却又不像男神那样暴力,只红着脸,抖着手,认真炒菜。
坤见他们没发现问题,这才偷偷松口气,捂着肚子,假装自己不舒服,爬上树屋准备睡觉,让小鹌鹑给他留点饭菜等睡醒了吃。小鹌鹑自然满口答应。
到了饭点,一桌全鱼宴外加一锅西红柿汤摆放在石桌上,不断冒着热气。周允晟亲手盛了四碗西红柿汤,笑道:“今天的汤很特别,快喝吧。”
这诡异的笑容,怎么看都是要坑人的节奏啊。白有点胆怯,朝兽王看去。赵玄吃不得辣,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爱侣,大脑袋搭放在他肩头,用湿漉漉的鼻子去磨蹭他柔软的鬂发和耳垂,“哼哼唧唧”的撒娇声令小鹌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大狮子这是怎么了?不舒服?”他傻乎乎地问道。
“他好着呢。磨蹭什么,喝汤。”周允晟端起碗,漫不经心地喝了一口,还眯起眼睛,做出回味无穷的表情。
赵玄见了他这副模样,越加害怕了。爱侣口味很重,喜欢吃辛辣的食物,一般的辣椒他看不上,最爱的便是墨州盛产的蝎子辣椒,洗干净了用水果篮装着,没事捻一粒放进嘴里嚼,全当自己吃的是樱桃。每当看见他吃辣椒的模样,赵玄就额冒冷汗,腿脚打颤。
爱侣现在喝得如此开心,显见这辣椒的味道很合他心意。完了,今天是在劫难逃了!赵玄盯着汤碗,露出视死如归的表情。
兽王的反应令白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莫非这碗里真的有毒物?但是王后不是好好的吗?他一面低声咆哮一面用尾巴抽打地面,看上去非常不安。
唯独小鹌鹑蒙在鼓里,端起碗,一口一口吹着热气。
躲在树屋里偷偷观望的坤握紧拳头,等待另外一人两兽把汤水喝掉,喝完了,他也就解脱了,可以带着战利品风风光光回到部落。那场景,只是想想就让他激动得颤动。他甚至有点可惜两头返祖兽的肉被毒物污染。要知道他们可是少见的拥有高等血脉的兽,肉质蕴含许多能量,比红晶也差不了多少。
感觉到坤已经激动得心脏都在打鼓,周允晟恶趣味地催促小鹌鹑和白快喝。蠢狮子跳下石椅,似乎想逃,被他拽住鬃毛拖回来。
“亲爱的,张嘴,表现好的话今天晚上有奖励。”他挑高一边眉梢,似笑非笑的模样漂亮极了,也危险极了。
赵玄深深看他一眼,最终还是屈服于恶势力,慢慢张开大嘴,示意爱侣投喂。他总是无法拒绝爱侣任何要求,就算他让他去死,也心甘情愿,何况是一碗辣汤。
当赵玄自我安慰的时候,周允晟温柔地把汤喂进他嘴里。石桌那头,小鹌鹑和白也喝了一口,然后便是“噗噗噗”三声脆响,一人两兽全喷了。
“我操,西红柿汤为什么会这么辣?是谁?是谁动了我的西红柿汤?”小鹌鹑掐着自己喉咙上蹦下跳,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白痛苦地在地上打滚,大舌头探出口腔,不停吸着凉气。他还是太天真了,竟然以为王后不会害自己人!这究竟是什么毒物?吃进去像含了一颗火炭,能把口腔、食管、胃囊,连同整个肚子都烧成灰。太痛苦了,好想死一死。
赵玄毕竟被调教了很久,扛辣的能力远在小鹌鹑和白之上。说老实话,这种辣椒的确很辣,但跟爱侣经常吃的蝎子辣椒比起来还差一点。然而只是这么一点点,却足以烧穿普通人的肠胃。
他咂吧着嘴冲进厨房,把头埋进石缸狂喝凉水。小鹌鹑和白也回过神,一个掐着脖子,一个疯狂甩着尾巴,抢到石缸前灌水。
看着快要掉进缸里的一人两兽,周允晟这才拍着桌子朗笑起来,然后端起木碗,优哉游哉地把剩下的汤喝完。坤总算干了一件好事,他心心念念的辣椒给找到了,他必须好好“感谢”对方,否则于心难安。
小鹌鹑灌了一肚子水,终于觉得好受一点。大狮子和白的味觉细胞比他敏锐几千倍,这会儿还在受难,缸里的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小鹌鹑拍拍不停打喷嚏的白,走回餐桌仔细检査西红柿汤。
不远处的树屋上,坤屏住呼吸,等待着这些人死掉。他万万没料到他们喝下汤水的反应竟然如此激烈,不由想起了那只忽然发疯乱窜的兔子。这种毒果真霸道啊,不但能毒死人,还会让人失去理智。他在心里暗暗感叹,并同时记住了这种果子的长相,准备带一些回去。发现小鹌鹑查验完汤水后开始四处探看,他连忙伏底身子,鹰眼死死盯住目标。他在等待,等他们中毒死去,却又在下一秒浮起不祥的预感,只因为这种等待的感觉太熟悉了,好像每次小鹌鹑带回疑似有毒的食物,他都怀着同样的心情盯着他们。
但是这次是真的不一样了,因为他敢肯定,红色尖角有毒,而且是剧毒,否则他们不会像那只死兔子一般发疯。
当坤信心满满的时候,赵玄和白也缓过劲儿来,带着一肚子水回到石桌边。白用控诉的目光看看王后,又转头冲王低吼一声,意思是你给管管。
赵玄不敢管,反而退后两步,露出害怕的表情。因为他发现爱侣正眯着眼睛向他招手,茶金色瞳仁泛出湿润明亮的水光,似乎十分温柔缱绻。
不要,他摇晃着大脑袋,明白一场甜蜜的折磨即将到来。这是爱侣的恶趣味,每每令他惊惧退怯,事后却又回味无穷。
“我早说过,表现得好有奖励。你来是不来?”周允晟勾勾食指,桃花眼里波光潋滟。
赵玄被他蛊惑了,一步一步挪过去,正想垂死挣扎一下,就被爱侣拽住鬃毛,拉近距离,一口亲了下去。他火辣辣的舌头钻入他口腔,在他的牙床上扫荡,又压住他舌根,在他喉咙口舔了舔,紧接着卷住他满是肉刺的舌头缠绵翻滚,发出“啧啧”水声。
赵玄一面辣得掉眼泪,一面又沉迷在爱侣高超的吻技中不可自拔,四肢颤巍巍的,像是随时会晕倒。他每次都会被他吻得腿软。
白和小鹌鹑目瞪口呆地看着激吻中的一人一兽,直至男神收势,舔着金毛狮子湿漉漉的鼻头,感叹了一句“湿吻才是解辣的正确方式”,才双双惊醒过来。
白猛然转头朝小鹌鹑看去,张开嘴,让他看自己已经被辣得发红的舌头。小鹌鹑还是跨不过心里那道坎,更何况他为人保守,大庭广众之下当真不敢像男神那般肆无忌惮,为了转移话题,立即道出心里的疑问:“男神,我发现西红柿汤里掺了许多辣椒,你知道是谁干的吗?辣椒是一种味道很特别的植物,就是我们刚才吃的那个味儿。”
西红柿跟辣椒都煮化了,但籽儿还漂在汤面上,也许别人看不出二者的区别,但他对各种植物知之甚详,仔细看还是能发现端倪。他并没有想得更深,反而为找到辣椒欢喜雀跃。没错,他也是嗜辣一族。
“这里果然有辣椒,以后我就能做好多好多辣菜了!油爆辣椒男神你一定没吃过吧?告诉你,味道可好了!”小鹌鹑兴奋地握拳,惹得周允晟暗笑不已。
赵玄退后两步,头一次用敬畏的目光看向小鹌鹤。没想到这只电灯泡某些方面也很强悍呢,果然每个人都有弱点,也有长处。
白不明所以,但从小鹌鹑的反应判断,他们刚才喝的汤不但没有毒,里面还掺了好东西。但什么好东西是这个味儿?太可怕了!
周允晟笑罢,循循善诱:“我和玄从没接近过灶台,你说辣椒是谁放的?”
小鹌鹑反射性朝坤居住的树屋看去,却被男神捏住下颚,固定脑袋,只有一双求知欲浓厚的眼珠子能转动。
周允晟继续引导他:“坤对吃食从来都很小心,认为有毒的食物向来不碰。你想想,以前你摘回来那些茄子、丝瓜、蘑菇,他有第一个吃过吗?都是等我们吃完了,没死,他才会碰。这次却一反常态,把从来见过的辣椒摘回来放进汤里,自己却爬回树屋装睡,你说他打的什么主意?动动你的脑子吧,别总是被人利用。”
小鹌鹑做事肯动脑子,而不是全凭一腔热情与仁善,他在巴岩部落一定能获得崇高的地位。但是没有办法,周允晟就喜欢这样的小鹌鹑,喜欢他的纯真善良与无私,所以也就更痛恨想利用并谋害他的坤。
小鹌鹑不爱用脑,却并不表示他傻,稍微往深里想想也就明白了。坤怀疑辣椒有毒,事实上它艳丽的色彩和奇异的造型的确很像毒物,所以他把辣椒摘回来投入锅里,最终目的是想把大家毒死。
我操你妈!小鹌鹑怒了,一双牛眼瞪得溜圆,活像要吃人。他想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干,他有哪点对不起他?
“坤想重新回到部落,但他离开的这段时间,一定有人已经取代了他的位置,所以他需要一些资本,譬如珍贵的食盐、红晶,甚至高等返祖兽的肉和皮。”周允晟摸了摸蠢狮子油亮光滑的金色毛皮,嘴角分明挂着温柔的笑意,目光却冷厉如刀。
“他怎么能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小鹌鹑目眦欲裂。
白也想把坤撕成碎片,然后投入湖里喂鱼。但他被兽王的威压死死扣在原地,只能不停用前爪刨着地。
周允晟摆手,对小鹌鹑幼稚的问话不予理会,又盛了一碗汤慢慢喝着,不时咂摸嘴发出满足的喟叹。赵玄盯着他红润的嘴唇不停吞咽唾沫,心里暗暗忖道:吃了辣椒的爱侣总是特别好看,当然,火辣辣的吻也令人难以消受。
小鹌鹑也盛了一碗汤,一边擦鼻涕一边小口抿,似想到什么,惊问:“男神,你看见坤往锅里放辣椒了?你怎么能确定辣椒没毒,端起碗就喝?”他从未怀疑过男神的来历。在他看来,如果男神是现代人,绝对接受不了人兽py,那太超过尺度了。
但事实证明他还是太天真,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种人口味特别重,人兽py对他们而言都只是小清新而已。
“我看见有鸟儿叼着这种果实飞过,由于颜色特别艳丽,形状也很奇怪,于是多看了几眼。我想鸟儿都能吃,我们吃也应该没问题。我倒要看看坤究竟想干什么,能心黑到什么程度。”话落,他端起碗,一口气把辣汤喝光。
哺乳动物的消化道会把辣椒种子消化,就算排出来也不能发芽。为了繁衍,这种植物进化出了极为浓烈霸道的味道,但凡尝试过一次的哺乳动物,绝不敢再尝第二遍,这大大减少了种子的浪费。但鸟类的舌头吃不出辣味,消化道也不具备消化功能,是辣椒种子天然的传播机。所以辣椒成为鸟儿最钟爱的果实之一。鸟儿天天吃都没事,人自然也不会有事。
小鹌鹑想明白前因后果,不得不感叹男神真的很聪明,要是放在现代,也是个高智商人才。此时此刻,他心中的愤怒已经平息很多,搓着手问道:“男神,大狮子的嗅觉很敏锐,能不能闻出坤去过哪儿?”
“你想找辣椒?”周允晟愉悦地眯眼。
“是啊,我也喜欢辣椒的味道,以后我们的餐桌上一定会越来越丰富的。”小鹌鹑遥望远方,目光明亮。
“行啊,吃完饭让玄带我们去。”周允晟欣然允诺。
赵玄和白默默退开一步。白还特别哀怨地瞟广兽王ー眼。兽王遭罪之后好歹能得到一个火辣辣的吻,而他却只有一肚子凉水。兽跟兽果然不能比。赵玄感觉到小弟艳羡的目光,不自觉挺了挺强壮的胸脯。
两人两兽吃完午餐,循着坤留下的气味一路找过去,权当餐后散步。
坤等了又等,还不见他们倒下,心里有些打鼓。他感觉揉烂尖角的掌心像被火烧过一样,很烫,很难受,长满厚茧的皮肤甚至泛出不同寻常的潮红,挠心挠肺的灼热感让他恨不能把那块皮肉削掉。
他听说有些植物毒性非常猛烈,无须吞咽,只稍微碰触就能把人放倒。他只是皮肤表层沾了一点就痛苦成这样,想必小鹌鹑他们会更加凄惨。吃完饭已经过了许久,毒性早该蔓延至全身了。
这样想着,坤快速滑下绳梯,奔到石缸边洗手。他反复搓洗,直把茧子搓掉一层才停下,灼热感却依然没消退,反倒更为剧烈,毒素似乎扩散了。他咬牙,果断掏出匕首,把掌心的皮肉削掉。
鲜血溅得到处都是,把缸里的水染成红色。为防野兽循着血腥味偷袭过来,他立即用鱼皮把掌心裹紧,然后挖了个坑,把带血的水和碎肉埋进坑里,一层一层盖严实。
劳作的过程再次把掌心蹭得血肉模糊,令坤平白出了一身冷汗。他勒紧鱼皮,靠倒在树干上大口喘气,吿诉自己很快就能回去与艾迪相聚,这才觉得好受一点。坐了许久,久到毒素足够蔓延全身,坤这才掩面低笑起来。他没死,除了掌心,其他部位并未感觉到不适,这足够证明他已经把毒素除掉了。
坤为自己的果断感到庆幸,再次包紧手掌,沿着绳梯爬上金毛狮子的树屋,翻找食盐和红晶。没有,什么都没有,屋里除了床、桌子、椅子,什么都没有。怎么会这样?有一次他明明看见那漂亮雌性在阳光下把玩两块红晶,怎么会不见了?难道带在身上?想到这里,坤滑下树屋,准备去寻找两人两兽的尸体,刚走出去几米远,就僵立原地,目眦欲裂。
“你、你们……”竟然没死?最后四个字他及时咽了回去,脸色越发青白交加。
周允晟似乎没发现他的反常,问道:“你也想去散步?”
“对,吃多了,出去走走。”坤立即附和。
小鹌鹑盯着他染血的手掌问道:“你受伤了?”他并不关心坤的死活,但总得弄清楚他在干什么。
坤连忙把手背到身后,摇头道:“下来时没抓牢绳梯,摔了一跤。手掌擦破点皮,没什么大事。”
这更引起了小鹌鹑的怀疑。他把人强行摁坐在地上,解开对方缠得紧紧的鱼皮查看伤口,眉梢微挑,似有疑惑,却并未问出口。若是往日,他必定很着急,然后跑进森林里给坤采草药,但眼下却仿若无事,见伤口脏得不成样子也未曾提醒,更别说清洗换药。
他把鱼皮重新绑回去,淡淡开口:“磨破一层皮,没什么大事。”
坤并不知道世上有一种人,仅凭皮肉翻卷的形状就能判断出是被何种利器所伤,伤在生前还是死后,而小鹌鹑恰恰就是其中之一,他暗松口气,还以为自己糊弄了过去,揉着肚子往森林里走,说一会儿就回来。
小鹌鹑盯着他的背影,表情莫测。
等人走远了,周允晟低声问道:“他的手怎么了?切口那么平整,可不是磨破的。”
“男神你真有眼力,是他自己用匕首削掉的。”说起这个,小鹌鹑还是一头雾水,想不明白坤为啥要自虐。这些原始人的脑回路他向来搞不懂。
周允晟愣了愣,随即表情有些微妙。片刻后,他慢慢扶住额头,先是“扑哧扑哧”忍笑,忍无可忍,这才拍打蠢狮子毛茸茸的脑袋朗笑起来。
小鹌鹑懵里懵懂地问道:“男神,什么事那么开心,说出来让我们也乐呵一下呗?”
周允晟边笑边摆手,直过了好一阵儿才平复,说道:“坤怕你看出来,把辣椒揉烂了才敢往锅里扔。几捧辣椒,全揉烂了。”边说边合拢五指,做了个揉捏的动作。
小鹌鹑起初还不明所以,也跟着揉了一揉,这才想起刚才吃的那种辣椒,味道比朝天椒还要辣几百倍,平时用菜刀切都会觉得难受,更何况是徒手捏碎。浓浓的辣椒汁侵入细胞膜后会产生可怕的化学反应,能叫人生生辣掉一层皮。
原本忍忍就能过去,但坤却认为辣椒有毒,在那种情况下,他怎么能忍?又怎么敢忍?万一毒性从掌心蔓延到全身怎么办?为了阻止毒素扩散,他毅然决然地削掉了自己整个掌心。反应够快,够狠,也够可悲可笑。
思及此处,小鹌鹑也忍不住大笑起来,笑过又抱住双肩,觉得骨子里窜出一股凉意。原始人蒙昧未开化,并没有完整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更没有树立道德感。他们自有一套行为准则,其目的都是为了活下去,活得更好。为了达成目标,他们不吝于做任何事,包括欺骗、伤害、杀人,甚至吃人。他们有时候很天真,但大多数时候却很残忍,天真得残忍。
小鹌鹑不可遏制地颤抖起来,坚定开口:“男神,我们必须把坤赶走。他太可怕了!”
周允晟不以为意地耸肩:“的确要赶走,但不是现在。我可不会让他轻轻松松地回去。接下来把他交给我,你别作声。”话落竖起食指抵住唇瓣,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小鹌鹑点点头,不再多问。他对男神当然是百分百信任的。
坤走到无人的角落,确定两人两兽并未跟过来,这才扭曲脸庞,做了个无声呐喊的动作。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他们没死?明明那只兔子吃掉尖角后没过两息就变成了僵冷的尸体,他们为何还活得好好的,事情肯定出了差错!
“难道那东西没有毒?”他下意识地摸进兽皮口袋,发现里面已经没尖角了,只得回去找。想起发了疯的兔子,又想起自己差点烂掉的掌心,他敢用兽神的名义发誓,红色尖角一定有毒,而且是剧毒!“可能毒性不够,这回得多放点。”他一路喃喃自语,来到内森林的边缘,发现之前生长在此处的红色尖角没有了,只留下一个新挖掘的土坑,不由悚然一惊。这明显是人为的痕迹,难道小鹌鹑他们来过了?发现了我的秘密?
他找了两圈,确定红色尖角被挖走了,这才硬着头皮往回走,路过小溪,忽然有种什么都不顾,直接回部落的冲动。但他心性坚韧,终究还是克制住了,一边思索着为自己开脱的说辞,一边慢吞吞走回营地。
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躲在树屋里,白躺在枝叶的阴影中纳凉,唯独小鹌鹑正用一根竹片刨坑,身旁摆放着一株矮树,上面结满绿色的尖角。
坤浑身一僵,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小鹌鹑并不想提下毒那件事。男神让他噤声,他就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不去问也不去想,只管把辣椒树种活就好。他不咸不淡地冲坤摆摆手,继续“吭哧吭哧”地刨坑,然后把辣椒树小心翼翼地栽进去,浇了一瓢水。
“这是什么?”坤干脆装傻。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承认的,若是他们问起来,他就引到鸟儿身上,反正那些鸟儿总喜欢把吃剩的果核随便乱扔。
“好吃的。今天晚上就吃这个。”小鹌鹑恶劣地笑了笑,但因为脑袋低垂,并未让坤看见。
“这东西能吃?”坤嗓音忽然拔高好几度。
“能吃,而且特别好吃,特别带感。”小鹌鹑抬头,眼睛亮得瘆人。
坤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干涩开口:“可是它长得很奇怪,像是有毒的样子。”
话虽这么说,他满怀期待的心却一直往下沉。经过两三个月的相处,坤对小鹌鹑已经足够了解。他知道对方一旦确定无疑地说哪种植物能吃,那便错不了。换一句话说,他自以为的毒物,其实根本没毒。
但是为什么我的手掌会如此火辣疼痛?像是有一团火在烧?坤想不通,盯着渗出少许血迹的掌心,面上一片晦涩难言。及至傍晚,小鹌鹑用绿色尖角炒了一盘菜,尝到那火辣辣的味道,他才终于明白自己掌心的肉白削了。
这种感觉只要稍微忍一忍就会过去,顶多掉几滴泪而已,对身体全无害处。坤在金毛狮子的逼视下吞咽了一整颗尖角,又灌了一大碗水,然后抱着肚子回到树屋,第二天起来精神奕奕,半点没有中毒的迹象。
怎么会这样?为什么总是毒不死他们,自己反倒脱了一层肉?他彻底崩溃了,不断用额头撞击地板。等到吃早餐的时候,他佝偻着背坐在石桌旁,神情显得萎顿不堪。
周允晟将一盘爆炒辣椒推到他面前,似笑非笑地开口:“吃吧,吃完了跟玄和白出去训练,你太弱了。”话落看向小鹌鹑,补充道:“你也一起去,你更弱。”
“啊?”小鹌鹑不明所以。
“啊什么啊,我们现在是一个部落,为了让部落发展壮大,每一个成员都必须尽快强大起来。你跟着白,坤跟着玄。”周允晟一边说一边把一个沉甸甸的兽皮口袋扔给坤,语气漫不经心,“看看吧,里面有你需要的东西。”
坤打开一看,手抖了抖。红晶,满满当当一口袋红晶,少说也有上百枚。莫说这些红晶只给他一个人用,便是给全族的雄性,也够他们连升好几级。
“这,这些全给我?”他觉得喉头堵得厉害,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全给你,反正这玩意儿只有你能用。好好跟着玄修炼,不要拖大家后腿。”周允晟微微垂眸,挡住茶金色瞳仁里的恶意。
白和小鹌鹑不明内情,齐齐转头看他。但他们记得之前的嘱咐,竟也忍着什么都不问,默默离开了。从这天起,他们跟在金毛狮子身后前往南部森林历练,途中遇见许多危险,也曾好几次命悬一线,但在金毛狮子的保驾护航下都转危为安,实力也飞速上涨。
涨幅最快的非坤莫属。起初,他吸收一枚红晶需要花费半个月时间,后来只需要十天、七天、四天、三天…及至最后,竟一天能吸收两枚,白天一枚,晚上一枚,连睡梦中也在修炼。虽然他手段毒辣,心机深沉,但小鹌鹑不得不承认,他很刻苦,很有韧性,早晚有一天能成就一番事业。
眼见坤越来越强大,连白也不是他的对手,小鹌鹑开始着急了。坤就是一条毒蛇,一旦苏醒,必定会咬死救活他的农夫。小鹌鹑不想看见男神惨遭反噬,于是暗搓搓地鼓动金毛狮子赶紧带他们回去,然后半路悄悄把坤抛下。
他不敢杀人,只能想到让坤独自离开这个办法。坤现在很强大,即便没了他们,也能找到回巴岩部落的路。现在的他已经是七级勇士,超越了巴岩部落所有人,一旦回去便能顶替首领,成为部落的新任领导者。艾迪也会对他死心塌地,说不定立马就会与他结契。与其跟他们混,不如回部落更有前途。
“……可怜的农夫就这样死了。你说值不值?”趁坤不在,小鹌鹑第三次给金毛狮子讲《农夫与蛇》的故事,一次比一次丧气。
赵玄撩了撩眼皮,鼻端发出不以为然的气音。
小鹌鹑想揪住他耳朵怒吼:你这个蠢货,你是农夫,坤是毒蛇,你把他训练得越强大,以后就死得越惨。你知不知道?但他终究只敢想想,没敢付诸行动,见坤回来了,忍不住撇撇嘴。
赵玄这才懒洋洋地站起身,按原路返回。他出来已经有三个月了,带着这帮小崽子在森林里玩耍,实在无聊得很。爱侣中途便与他分道扬镳,去考察森林里的各大天坑,那很有可能是黑洞爆炸留下的产物,通过考察天坑的地质变化,便能推断出现在的时间坐标。
当然,要使坐标精确到哪一分哪一秒,计算过程肯定十分庞大,便是爱侣头脑再发达,少说也要花费四五年时间。原本一年的蜜月之旅延长到四五年,赵玄感觉颇为满足。他舔舔唇,脚步越发急促。
白驮着小鹌鹑,本来亦步亦趋跟随,渐渐便有些吃力,反倒是坤,一直不远不近地缀在后面,脸上一派轻松写意。七级巅峰的勇士非常罕见,便是不缺红晶的雷诺部落也找不出几个。现在的坤足以傲视绝大部分雄性,而返祖兽更不是他的对手。
他紧紧盯着金毛狮子矫健的背影,眼珠爬满血丝,浓烈的杀气由心底迸发,又迅速收敛。不,现在还不能动手,必须回到营地,确定他们藏匿红晶的地点。贪婪终究盖过杀欲,坤闭了闭眼,又恢复沉默寡言的模样。
赵玄早有察觉,金色竖瞳里也同样杀气凛然,但他走在最前面,谁也没法看见。
一行人回到营地时周允晟早已经回来了,脚边堆放着许多沉积岩,正一块一块认真査看。听见蠢狮子迫不及待的“嗷呜”声,他无奈一笑,正想站起来迎接,却被一团巨大的黑影扑倒,然后便是一根湿漉漉的大舌头在他脸上舔来舔去,又沿着脖颈舔到锁骨和红樱,渐渐滑到腰胯,“刺溜”一声钻入兽皮裙。
空旷日久的夫夫俩立即抱在一起亲热。为防旁人把爱侣看了去,赵玄将他卷到背上,三两下跳上树屋,关紧房门。
“我的石头…”话没说完,蠢狮子的舌头已经顶开他的蜜穴,探入最深处,令他倒抽一口气。
“呜呜呜,深一点,再深一点。”他立刻忘了初衷,双腿夹住蠢狮子巨大的头颅,“嗯嗯啊啊”地催促起来,腰肢左右款摆发颤,仿似非常舒爽。
赵玄用前爪将他的兽皮裙推高到腰上,舌头“扑哧扑哧”在他的蜜穴中抽插,巨大的红色阴茎一边吐着露珠一边硬挺起来,蓄势待发。
三个月没见,夫夫俩已想得厉害,草草开拓几下便合二为一,深深浅浅、一进一出地顶弄,直把树屋都摇得嘎吱作响。
坤席地而坐,面无表情。白不断在树下踱步,一会儿抬头仰望,一会儿冲小鹌鹑低吼,然后抬起一只后腿,让他看自己同样红肿挺立的巨物。虎族那玩意儿虽然尺寸比不上狮族,但设定十分丧心病狂,柱体周围长满倒刺,能牢牢勾住肠壁。
小鹌鹑原本通红的脸颊瞬间苍白如纸,一边摇头摆手一边退后。这到底是生殖器还是刑具啊?进去以后会死人的吧?
“不会啊,这些倒刺是为了防止母老虎逃跑才长出来的,可以软化,也可以收缩。只要你不跑,我就不用倒刺勾你。”白“嗷呜嗷呜”地解释,可惜小鹌鹑一句都听不懂。
坤看似淡定,心里却也不好受。他想艾迪了,想得厉害。他现在是七级勇士,只需再吸收几枚红晶就能晋升八级,到时候就连雷诺部落的首领都不是他的对手。若是到达八级后回去,谁也不敢说什么,更不能取代他的地位。
所以,他必须探听清楚漂亮雌性把红晶藏在哪儿,然后把他们全部杀死。他承认金毛狮子很厉害,但那是曾经,不是现在。一头返祖兽,再厉害难道还能与七级巅峰的兽人为敌?
他信心满满地等待一人一兽交配完毕,及至傍晚,金毛狮子才背着一脸餍足的雌性从树屋的阳台跳下来,将他放下后不紧不慢地朝厨房走去。雌性伸了个懒腰,盘腿坐下,继续摆弄一大堆岩石。小鹌鹑站在灶台前挥汗如雨,白看准时机往里添柴。
营地里一派繁忙景象,还有脉脉温情在空气中涌动。但谁也没想到,坤此时此刻竟在思考着该如何绑架雌性,逼他说出藏匿红晶的地点,然后杀人灭口。当他站起身,正准备邀请雌性去树林里散步时,不远处传来“轰隆隆”的巨响。
“怎么了?”小鹌鹑放下锅铲,三两下爬到厨房的棚顶上眺望。
赵玄和白早已蹿到最高的一棵大树顶端,遥望远方。坤也紧跟而上,目露惊疑。唯独周允晟老神在在地坐在原地,继续摆弄石头。这颗星球不存在能威胁到他生命安全的物种,所以完全不用在意。
“是什么?”他抽空问了一句。
“嗷呜!”是霸王龙。赵玄漫不经心地抖了抖鬃毛,从树上跳下来。可惜他的吼声爱侣听不懂,已经转头朝小鹌鹑看去。
“我还以为是什么,原来是一头霸王龙。没事,别管它。”小鹌鹑顺着柱子滑到地面,语气非常淡定。
白也松了只气,继续回到灶台边添柴。想当初他正是亲眼目睹了兽王与霸王龙的一战才拜倒在兽王飘逸的鬃毛下。而今再看见霸王龙,能想到的唯有它被开膛破肚的场面,实在恐惧不起来。
但是坤不同,他已经吓尿了。七级巅峰的勇士说起来很牛逼,但是遇见西大陆的霸主,唯有被踩成肉泥的份儿。他曾亲眼目睹过一头霸王龙毁掉了整座东部森林,若非地震时它不慎掉入天坑摔死,这会儿东大陆的部落已经被它全灭了。莫说一个七级巅峰的勇士,便是把东大陆所有勇士集合起来,也不是一头霸王龙的对手。
刚才还踌躇满志的坤,现如今只剩满心绝望。
坤快速爬上自己的树屋,把平时积攒的鱼皮和肉干包裹起来,准备跑路。当他慌慌张张地滑下绳梯时,看见围坐在者桌前准备开饭的两人两兽,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你们不跑吗?”他颤声询问。
“你跑吧。”周允晟淡淡摆手。
不过两头返祖兽而已,在霸王龙面前为何如此镜定?要知道霸王龙速度很快,只需半月时间就能穿越东西大陆,从森林那头走到这头,只在眨眼间。不等这顿饭吃完,营地便会被它捣毁,所有人都活不成。坤心里很焦躁,见他们不走,自己转身就跑。
“坤,你就这么扔下我们跑了?兽人是群居动物,关键时刻不该互相帮助吗?”小鹌鹑冲他仓皇的背影喊道。
坤并不停顿,也不回头,朝巴岩部落的方向狂奔,却不防一只巨大的黑熊忽然从拐角冒出来,像城墙一般厚实坚硬的肚皮将他挡了回去,重重摔在地上。黑熊一脚跨过他,跑到金毛狮子身边,双腿跪地,前爪合十,脑袋一点一点,像是在觐见君王。它指指“轰隆隆”的脚步声传来的方向,又指指自己和周允晟等人,意思是请兽王保护大家。
不多时,又有许多野兽朝营地奔来,一只长鼻象刹不住脚,把刚爬起来没多久的坤撞飞出去。坤落地后吐出一ロ血,表情既惊异又愤恨。这都是怎么了?霸王龙来了不逃命,全堵在这里干什么?
小鹌鹑和白齐齐朝金毛狮子看去,眼里全是哀求。金毛狮子吐出嘴里的食物看向爱侣。周允晟放下木碗,漫不经心地说道:“有加餐还不走?今晚吃龙肉。”整天吃鱼肉很腻味,有送上门的新鲜食材,为什么要错过?
“男神万岁!”小鹌鹑欣喜地跳起来。男神才是隐形boss,他说要吃龙肉,那只霸王龙便该倒霉了。
一群野兽也发出此起彼伏的吼声,见金毛狮子背着漂亮雌性朝森林里奔去,连忙屁颠屁颠地跟上。龙肉不但味道鲜美,蕴含的能量也十分惊人,所有吃过龙肉的猛兽实力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这是他们认金毛狮子为王的原因,只盼望着什么时候再来一只霸王龙,好叫兽王宰了分给大家。
以往,东大陡若是闯入一头龙兽,对这里的生物而言相当于灭顶之灾,但现在,因为有兽王坐镇,反倒变成了狂欢。坤不明内情,只以为群兽在邀请金毛狮子一同逃命,想了想,还是朝巴岩部落的方向跑去。
到达半路,他开始察觉情况有异。一只只野兽与他交错而过,朝霸王龙脚步声传来的方位齐聚。它们毛茸茸的脸庞看不出表情,但一双双竖瞳却格外晶亮,里面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没错,是兴奋,像是参加一场饕餮盛宴般的兴奋,以坤七级巅峰的目力,绝对不可能看错。当又一头野兽“嗷嗷”叫着跑过他身边时,他终于停下来,游移不定地站在原地观望。
那头足有十几米高的霸王龙正站在不远处,用锋利的爪子和粗壮的尾巴横扫挡住它去路的巨木。那些生长了几百上千年,连狂风暴雨也无法摧折分毫的古树,在它强大的力量下纷纷倒伏,发出震耳欲聋的轰响。
坤感觉到脚下的土地正在颤抖,这是连大自然都必须臣服的力量,令他恐惧、退怯,无力反抗。但是,为何那些野兽却不跑?反倒像飞蛾扑火一般朝最危险的地方围拢。它们在兴奋什么?又在期待什么?
当坤踌躇不定的时候,那头霸王龙忽然发出痛苦至极的惨嚎,然后“砰”的一声砸入树海,只看见一截尾巴在半空中颤抖。
这是受到攻击了?坤为自己的猜测感到惊异。他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能在整个兽人星球横行无忌的霸王龙,竟然会被东大陆的某只野兽攻击。然而这个判断显然是有事实根据的,因为在霸王龙倒地后,围拢过去的野兽发出兴奋的吼叫声,经由云层在森林上空荡开。
坤是兽人,自然能听懂野兽的叫声里蕴藏着怎样的情绪。那是兴奋、狂喜和垂涎,断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究竟发生了什么?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坤终于克服恐惧,朝霸王龙的方向跑去,到达近前,脸色剧变。他揉揉眼睛,又揉揉眼睛,反复确认眼前的一切不是自己的幻觉,这才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如果在此之前,有人吿诉他一头霸王龙连一只金毛狮子都打不过,他一定会嘲笑对方异想天开。
但眼下,就在他前方不远处,那头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金毛狮子,正叼住霸王龙的脖颈撕扯,嘴里发出嗜血的低吼。霸王龙被他压得毫无还手之力,每次撑着四肢想站起来,被金毛狮子轻轻一拍又砰然摔倒,把土地砸出一个个深坑。
一大群野兽围在它身边,逮住机会便扑上去咬一口,虽然无法一下就咬破它坚韧的外甲,但次数多了却也让它伤痕累累。正所谓“蚁多咬死象”便是这个道理。
坤敢用兽神的名义发誓,他从未见过东大陆的野兽狩猎霸王龙的情景,在此之前,连想象都无能。看见小鹌鹑和漂亮雌性盘坐在不远处的一颗巨大岩石上,老神在在的看戏,他勉强站起来,朝他们走去。
他现在很害怕,还隐隐觉得不安。他万万没有想到,那头除了吃饭、睡觉、交配,就没别的事可干的金毛狮子竟然如此强悍。可笑的是他曾经还以为,七级巅峰的自己必定能完败对方。
然而眼下,他拿什么完败他?他的双手能比霸王龙的前爪更强壮?牙齿能比霸王龙的牙齿更锋利?力量能比霸王龙更强横?在霸王龙眼里,自己不过是只蝼蚁。那么,能把霸王龙一口一口撕扯成碎片的金毛狮子又把自己看作什么?怕是连蝼蚁都不如。
他总算明白漂亮雌性为何能用那般散漫的态度交付红晶,为何纵容他一天比一天强大。因为他们早就知道,无论他强大到何种地步,于他们而言也只是蜉蚍撼树,渺若尘埃。
前所未有的挫败感汹涌而来,令坤表情木然。他走到岩石边,正犹豫着要不要爬上去,却见那只霸王龙忽然发了狂,一尾巴横扫过来。
坤毕竟是七级巅峰的勇士,便是受到惊吓有些呆怔,却也凭着本能避过。然而他压根没有救助两名雌性的意识,因为他打心底里不在乎他们的生死。当他闪开后,霸王龙粗壮的尾巴裹挟着劲风朝周允晟和小鹌鹑扫去。若是他们没能避开,必定会被撞得内脏破碎、筋骨断裂。
这种程度的内外伤,几乎没有存活的希望。
白立刻从霸王龙背上跳下来,朝心上人狂奔,碧绿竖瞳流露出绝望的神色。金毛狮子出离愤怒,不再戏耍霸王龙,锋利的牙齿轻轻一合,将它咽喉彻底咬断。海量的鲜血狂涌而出,浇淋在他金色的皮毛上,也飘洒在空中,浓烈的血腥味预示着不祥。
“男神小心!”小鹌鹑在一片血雾中抱紧男神,用自己的背部格挡霸王龙粗壮的尾巴。但想象中的剧痛并未到来,他等待了一会儿,感觉周围安静得可怕,这才慢慢抬头四顾,然后倒抽一口凉气。
只见他以为的手无缚鸡之力的男神,正轻轻松松握住霸王龙的尾巴尖儿,让它不能寸进。见自己抬头望过来,他忽然绽放一抹璀璨笑容,然后把几米长的尾巴连皮肉带骨头从霸王龙身上撕扯下来。
咽喉和尾巴几乎在同一时间断裂,霸王龙连一声惨嚎都来不及发出,只剧烈抽搐一下就血尽而亡。场面壮观极了。
小鹌鹑退出男神不甚强壮的怀抱,看看他手里拽着的一根大尾巴,又看看吐出一口血沫,正冲他们殷切低吼的金毛狮子,这才“哎呀一声清醒过来。
“男神,你、你把霸王龙的尾巴扯掉了?你怎么办到的?”他戳了戳坚硬的尾巴,确定那是真的。
“防卫本能。”周允晟耸肩,随手把尾巴扔掉。
巨大的、几米长的尾巴朝自己砸来,坤想躲,却发现无论如何也躲不开,硬生生被撞飞出去。他擦拭嘴角的血迹,看向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时,眼里再无轻蔑,而是满满的畏惧。金毛狮子的实力已足够令他震惊,然而那只雌性却隐藏得更深。
世人都知道,霸王龙身上最强有力的武器不是爪牙,而是尾巴。它们的尾肌相当发达,莫说扫断巨木岩石,连山峰也能一下一下荡平。在兽人星球上,除了同类,几乎没有任何物种能承受霸王龙的尾击。然而漂亮雌性不但徒手接住了,还轻而易举就把它扯断,这是怎样迅捷的反应?怎样狂暴的能量?
换一句话说,他具备秒杀一头霸王龙的实力,其强悍程度还在金毛狮子之上。他曾经以为金毛狮子对漂亮雌性的纵容是出于溺爱,但现在一看才知道,或许是出于畏惧。他才是营地里最可怕的存在。
想到自己还打算把他诱入林中,逼问出红晶的下落再杀死,坤只觉得头皮发麻,脊柱生寒,越发站不起来。
赵玄杀死霸王龙,照例撕掉最嫩的一块肉,叼到爱侣面前。周允晟走过去,抱住他巨大的头颅磨蹭,目中满是暖融融的笑意。一人一兽互相依偎,绵绵密密地亲吻彼此,温馨的画面令小鹌鹑心底的震惊迅速退去,变成感动。
他顾不上追问男神为何那般强悍,抽出腰间的匕首,帮助白肢解龙肉。这年头谁没有几个秘密?男神不想说他就不问,更何况营地里秘密最多的人正是他自己。
感受到从龙肉里逸散而出的狂猛能量,坤立即从恐惧中挣脱,一脸贪婪地看过去。一群野兽正围着小山一般的霸王龙进食,牙齿撕扯皮肉的声音此起彼伏。毫无疑问,吃完这顿肉,它们的实力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坤正卡在七级和八级之间,对龙肉的渴望是最强烈的。他立刻爬起来,朝兽群挤去。
“谁准你动手?”一枚石子击爆他脚边的岩石,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坤吓了一跳,脸色惨白地回望。
周允晟一面帮蠢狮子打理鬃毛,一面慢悠悠开口:“发生危险时,你丢下同伴独自逃命,这样的人得不到我的认同。从现在开始,你已经被逐出营地,所以无权分享营地的猎物。”
坤想辩解,嘴唇嚅动几下却说不出话。他的所作所为,有眼睛的的人都看得见。漂亮雌性可不像小鹌鹑好忽悠。他那双洞若观火的茶金色瞳仁常常令坤感到不安。
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是正确的,这只雌性很不简单。他不但实力强大,头脑也极其聪明。他一直在盯着自己,一旦自己无法通过考验,就会被丢弃。坤明白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他倒是想抢夺几块龙肉再遁走,但对上雌性锋利的视线又退怯了。
好在对方与小鹌鹑一样,信奉所谓的仁慈,否则自己一定会被杀死。在别的部落,背叛可是死罪。坤举起双手慢慢后退,退至边缘转身狂奔,像是有一头霸王龙在追赶。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冒出一头一脸的冷汗,大有劫后余生的感觉。
小鹌鹑“吭嘛吭哧”割了半天也才割掉巴掌大一块肉。并非霸王龙肉质老硬,而是外面包裹的一层皮甲太难穿透。他戳了半天也没戳出一个切口,还是白见他可怜,用牙齿帮他啃秃噜一块皮,这才得了一点肉。他心满意足地揣进兽皮口袋,转身回望,正好看见坤渐去渐远的背影,不由撇撇嘴。
“男神,你就这样放他走了?不给他点教训?”他不想杀人,但坤之前给大家下毒,实在是罪无可赦。男神非但没惩戒他,还帮助他成为七级勇士,这情况有点反常。
“教训早就给他了,你日后会知道的。杀人不过头点地,又有什么意思?报复一个人最大的乐趣是将他捧到云端又让他重重跌落,在粉身碎骨的绝望中一点一点死透。”周允晟眯眼灿笑,温柔舒缓的话语听进小鹌鹑耳里,却令他无端打了个哆嗦。
他开始好奇坤会得到怎样的报应,但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因为男神向他发布了一个艰巨的任务——把大家割掉的七八百斤肉全
做成腌肉,这得需要多少盐啊?
“盐我有的是,你只管做。”周允晟不以为意地摆手。坤走了,他有多少好东西都可以拿出来用。
小鹌鹑也不多问,拍板道:“那行,一半做腌肉,一半吊起来炕成腊肉,我回去做一个专门炕腊肉的窑洞。”
白仰头嘶吼,似是十分期待。
靠着几百斤腊肉和亲手烧制的木炭,他们安全度过了严寒的冬季。这天,小鹌鹑正把男神脱掉的鲨鱼皮保暖内衣放进木桶里清洗。又强壮了很多的白躺在他身边,享受暖融融金灿灿的春光,尾巴不时撩过心上人挺翘的臀部。
赵玄抱着爱侣在树屋里补眠。春天是交配的季节,他完全克制不住,昨天晚上要了很多次,及至后来,爱侣嗓子哑了,眼睛肿了,双腿合也合不拢,才勉强让他尽兴。现在,他们的下半身还紧紧绞在一起,斑驳的白色痕迹喷得到处都是,浓郁的麝香味即便过了一晚也未曾散去。
一只鸟儿飞落窗台,“叽叽喳喳”地鸣叫,把周允晟唤醒。他眉心紧蹙,一面揉捏酸痛不已的腰肢,一面低斥:“还不出去?”
赵玄抖抖鬃毛,这才缓缓把自己的阳根往外抽,仅抽了半截便又开始肿胀充血,变得巨大而又坚硬。周允晟闷哼一声,转回头瞪视。
赵玄“呜呜”地撒娇,非但没退出去,反倒一深一浅地抽插起来。那处未经打理,本就填满浓精,在阳根的带动下顺着褶皱缓缓流泻,使蜜穴变得十分润滑。比之前更浓郁,更惑人的味道在空气里弥漫。
周允晟一只手揪住蠢狮子鬃毛,一只手盖在他脸上,像是要把他推开,又像是要把他拉近。挣扎中,赵玄狠狠顶到他最敏感的一点,令他哑着嗓子叫起来。
周允晟不甘地揪掉他几根鬃毛,这才沉沦进欲海。抽插了几十下,赵玄忽然停顿数息,然后卷起爱侣跳出窗户,带领他在树梢间腾挪,朝偏僻的山洞跑去。
蠢狮子的阳根忽然抽离,巨大的空虚感令周允晟呆怔了片刻。当他回神时,已经离营地很远。白和小鹌鹑未曾察觉,一个还在洗衣服,一个还在晒太阳。
“怎么了?忽然跑出来干吗?”被放在一个干燥的山洞里,周允晟正想发问,蜜穴却再次被蠢狮子巨大的阳根填满。他立刻抱住他毛茸茸的脑袋,动情呻吟。
赵玄越入越快,在狂猛的抽插中渐渐褪去金色的皮毛化为人身。然而那处的尺寸却并未缩小,反倒因为变身的剧痛更增添许多别样快感。
周允晟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双腿圈住他劲瘦的腰,双手死死抠住他背后的皮肉,一面收缩后穴一面闷哼着泄出来。赵玄被爱侣夹得魂飞天外,也嘶吼着达到高潮,末了趴伏在爱侣身上,一下一下抚摸他光滑的脊背,无比餍足地叹了一口气。
“时间过得真快,眨眼就一年了。”周允晟揪了揪男人黑褐色的头发,嫌弃道:“没有金色鬃毛手感好。”看惯了大狮子的蠢样,乍然看见人形的赵玄,他还有些不习惯。
“那我把头发染成金色?”赵玄抱住爱侣,一面讨好地低语,一面细细密密亲吻他脸颊,英俊非凡的面容荡开一抹温柔笑意。
周允晟懒洋洋地摇头,从他怀里挣脱,穿好鱼皮裙,问道:“你怎么办?裸着回去?”
赵玄自然早有准备,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一条狮皮裙穿上,这是导游兜售给他的纪念品,仿真兽皮,永远不会磨损,也不会弄脏。兽皮裙很短,仅遮住他胯部,八块腹肌和一双大长腿露在外面,因为一场激情而沾满汗珠的古铜色皮肤油亮光滑,显得十分美味可口。
周允晟定定看他半晌,忽然感觉很有食欲,扑上去将他嘴巴叼住,辗转吮吸,轻轻啃噬。赵玄连忙抱住他,热烈地回应。本打算离开的两人又厮混了几个小时才慢悠悠往回走。
“回去怎么解释?”赵玄习惯性地把爱侣抱起来,发现自己失去了庞大的兽形,没法再将他背在背上,不免遗憾地叹了口气,却又舍不得放下,单手将爱侣举起来,放置在肩头。
周允晟一点儿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双腿分开,干脆骑在老攻脖子上,揪住他柔软的头发以稳住身形,笑道:“不用解释,随便就能忽悠过去。”
想到小鹌鹑蠢兮兮的样子,赵玄也笑了。
两人回到营地,把白和小鹌鹑吓了一跳,还以为周允晟变心抛弃了金毛狮子,带了一个新欢回来。不怪他们多想,赵玄英俊至极的容貌很有当小白脸的潜质,再者,周允晟露了一手之后已然证明自己不需要依附任何雄性,反倒是雄性需要依附他。金毛狮子再厉害又如何,还能一招秒杀霸王龙?
这其实是冤枉了赵玄,为了在配偶面前展示自己的雄风,他怎么酷炫怎么耍,自然舍不得一口把耍酷的道具咬死。这才给了大家他比爱侣弱小的错觉。
“这就是玄,不是什么小白脸。”周允晟拍开指责自己花心的小鹌鹑,牵着老攻往树上爬。
小鹌鹑不信,正想追上去细看,却被白拉住。野兽分辨同类靠的是嗅觉,看见英俊男人的第一眼,他就知道那是兽王。他的气味错不了,逸散在空气中的威压也同样慑人。
“真的是大狮子啊?”见白肯定地点头,小鹌鹑叉腰朝树上大喊,“男神,他怎么变成人了?他不是返祖兽吗?”
“在树林里胡乱吃了几根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就化形了。”周允晟打开窗户,笑嘻嘻地胡说道。
小鹌鹑竟然相信了,眼里爆射精光,呢喃道:“果然有奇遇。肯定是化形草,给妖兽炼丹用的那种化形草!”
周允晟耳力非凡,顿时暗笑到内伤。这小子一定是穿越前修真小说看多了,想象力真丰富。他拿起一块平整的岩石,用炭头随便画了几株野草,扔给树下的小鹌鹑:“接着,这就是那些草的样子,你回头找找,就在东南部的森林里。”
小鹌鹑捡起岩石一看,黑线挂满额头。这是简笔画吧?两片叶子中间夹一株三瓣花,幼儿园的小朋友也比这个画的好啊?按照这幅图去找,森林里百分之八九十的植物都对得上好不好?小鹌鹑有心再问,但想到大狮子刚化形,肯定不舒服,而且男神没接受过系统化的教育,能画出简笔画已经很不容易了,不能苛求。
他一面摩挲岩石,一面朝满目兴奋的白看去,安慰道:“你放心,我一定把化形草找出来,帮你变成人。”返祖兽不但会失去神智,寿命也和普通的野兽一样,只有短短的十几二十年。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白老去死亡,甚或陷入疯狂,留下自己孤孤单单的一个。
白点头,伸出舌尖舔舐他温暖的掌心。一人一兽抱在一起,轻轻磨蹭彼此的脸颊,心中俱满怀希望。
周允晟从窗户的缝隙中观望树下的情侣,眯眼笑了。他说的话并非全是忽悠。赵玄没吃什么化形草,但这颗星球上却真的存在几种能帮助兽人化形的植物,第一只化人的雌性便得益于此。只是他们把化人的能力镌刻进基因链中,让这种草的作用越来越微弱。经过几千几万年的繁衍,慢慢被兽人们遗忘了。
周允晟看过的旅游小册子就有这些草的介绍,但他不能明着干涉原住民的生活,于是画了一幅图暗示小鹌鹑,让他去想办法。小鹌鹑学过中医,在自己有意无意的引导下,他应该能摸索出来。
“这是送给他们的临别礼物,你觉得怎么样?”周允晟转回头,向老攻征询意见。
赵玄从背后拥住他,闷声询问:“临别礼物?我们要走了?”他现在还不想走,这里的生活非常轻松惬意,更重要的是能随时随地与爱侣腻在一起。
“现在不走,要演算出精准的坐标,大概还要四五年的时间。蜜月度了五六年,你该知足了。”周允晟习惯性地去揪鬃毛,触手却只是一缕头发,不免露出嫌弃的表情。
赵玄深恨自己为什么不多买几颗变身丸,为了不让爱侣失望,连忙把脑袋伸过去,让他随便胡噜自己头发,嘴巴也不闲着,叼住爱侣脖颈上的嫩肉细细啃咬舔舐。
夫夫俩浓情蜜意时,小鹌鹑已经带着白往森林深处进发,誓要找到传说中的化形草。跟随兽王来到东部森林定居的,来自于雷诺部落的返祖兽群也很快得到消息,每天派出十几头兽前去帮忙。
他们每天都要带回一大堆草药让周允晟辨认,小鹌鹑还开了义诊,为每一头返祖兽摸骨把脉,试图找出他们不能化人的症结。原本安静祥和的营地变得热闹非凡,每天都有无数返祖兽来来往往,还有更多返祖兽得到消息后在附近定居,俨然发展成了一个庞大的返祖兽部落。
有兽王和众多返祖兽坐镇,再也没有哪个部落敢在东部森林狩猎。只要他们侵犯了兽王的领地,就会遭受兽潮的冲击,威力堪比霸王龙过境。久而久之,东部森林变成唯一能与雷诺部落抗衡的势力…
当雷诺部落准备联合其他部落剿灭返祖兽时,却发现一场灭顶之灾已经降临,族群内诞生的能化形的雄性越来越少,更多的年幼的返祖兽或被杀死,或被丢弃,导致人口比例全面失调。放眼看去,部落里全是年老体衰的雄性和一大群雌性,身强体壮的年轻雄性寥寥可数。他们是部落的主要劳动力,没有强壮的雄性就没有充足的食物和取暖用的兽皮,等待族人的唯有饥饿与寒冷。
雷诺部落不可避免地进入老龄化,体质虚弱的老年雄性无法担当捍卫族人的重任,又有红晶这等重宝藏在族地,自然而然的,他们成为了其他几个部落瓜分的对象。几场血战过后,雷诺部落被灭族,大量红晶被源源不断地运送到各个部落。
在狂欢的背后,一场灾难悄然扩散。雷诺部落已经品尝到滥用红晶的下场,该是其他几个部落步其后尘的时候了,其中又以巴岩部落为主。
在坤的带领下,巴岩部落日益强大。他不但夺得了首领的位置,还独占了艾迪,他在部落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连祖巫也不能干涉他的决定。联合其他几个部落攻打雷诺部落正是他的主意。事实证明,这个决策是正确的。红晶为他笼络住了部落勇士的心,让他们为他尽忠,且死心塌地。
“坤,你统一了东大陆的所有部落,是东大陆的王者,为什么还要容忍那些霸占东部森林的返祖兽?去吧,去攻打他们,把小鹌鹑和另一只雌性的头颅带回来。”艾迪阴恻恻地怂恿伴侣。小鹌鹑非但没死,还活得有滋有味,这结果令他如鲠在喉,难以释怀。
坤心脏紧缩,面上却丝毫不显。他不敢告诉艾迪实情,只说自己被小鹌鹑所救,伤好后便回来了。至如今,艾迪也不知道那头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是多么恐怖的存在。一只成年霸王龙能覆灭整块东大陆,而实力远在霸王龙之上的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联合起来,足以毁天灭地。
“不,不能去。”他摇头拒绝,见艾迪目露疑惑,连忙补充道,“你还怀着我们的孩子,我怎么忍心这时候离开你?”
艾迪满意了,温柔地抚摸自己肚皮。
两月后,在族人的热烈期盼中,他们的小王子诞生了,艾迪不愧为祖巫的儿子,生育能力非常强悍,一口气生了六只幼崽,全是雄性。坤是苍狼族,六只小崽子还未睁眼,像小毛球一般蜷缩在丝绒草铺成的小窝里,鼻端发出“哼哼唧唧”的低鸣,看上去可爱极了。
坤抱着他们轻轻抚摸,面上满是感动,柔声道:“一个月后等他们化形,我要邀请所有部落的祖巫为他们祈福。我的孩子一定能得到兽神的眷顾,等他们长大后,必能会成为东大陆的王者。”
“那当然。”艾迪得意地笑了。
巴岩部落几百年也只诞生两头返祖兽,所以他们从未想过自己的孩子能不能化形的问题。一个月后,六只幼崽无一化形。坤和艾迪不肯接受现实,又等了一个月,结果依然是失望。随着时间推移,大家已经肯定,这六只幼崽是返祖兽。
族人正在等待首领的决断,留下或驱逐?由于返祖兽强占东部森林的举动,兽人与他们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部落里原本收留的两只返祖兽已经被赶走,这六只按理说也不能留下。
坤跪在兽神雕像前,模样看上去非常憔悴。那毕竟是他的孩子,身体里流淌着他的血液,他怎么舍得丢弃他们?
“不要犹豫了,把他们丢掉!我艾迪不可能生下返祖兽!”艾迪慢慢走进洞穴,神色坚决。一口气生下六只返祖兽,现在的他已经成了部落里的笑柄。曾经羡慕嫉妒他的雌性,看见他只会露出轻蔑的表情。他受不了这种转变,所以必须把污点抹去。
坤猛然回头,用不敢置信的目光瞪视伴侣。两人对峙良久,终是坤妥协了,不得不沉重地点头。艾迪这才走过去,抱住他安慰:“不要伤心,我们还会拥有健康的孩子。忘了他们吧。”
是的,我们还年轻,总会拥有健康的孩子。坤如是告诉自己,双手死死箍住伴侣的腰。
两人不敢出面,让一名雄性把六只幼崽扔到东部森林的边缘。他们知道那些返祖兽会主动把被丢弃的幼崽捡回去喂养,因为那是他们的同类。六只幼崽在父母身边待了三个多月,感情很深,不愿意跟随陌生野兽离开,几次三番地跑回部落,都被族人赶了出来。
他们始终没能见到父母,心里自然还保有希望。但是他们频繁的造访令艾迪忍无可忍,他本想尽快把这份耻辱忘掉,小崽子们却偏要在部落里晃荡,提醒大家他的无能,这让他越来越愤怒,越来越无法压抑心中的暴戾。
又一次,小崽子们跳出灌木丛,朝部落跑过来时,他把他们带进森林,一只一只往悬崖下扔,边扔边咒骂。崖下云雾缭绕,深不见底,掉下去必死无疑。艾迪吐出一口浊气,装作若无其事地往回走。
从那以后,再也没人见过六只幼崽,坤一直以为他们生活得很好,东部森林那些返祖兽从不丢弃同类,他们会好好照顾他们。不久,艾迪又一次怀孕,两个月后顺利分娩,这次诞下一只雄性,但悲剧还在重复,他照样无法化形。
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艾迪无须询问坤的意见,耐着性子养了幼崽两个月,见他毫无变化,从老地方扔了下去。谁也没发现,一只苍鹰在云雾中穿梭,接住了快要坠地的幼崽。
艾迪性情倔强,从不服输。为了洗刷耻辱,他接连怀孕接连生产,诞下的雄性竟然没有一只能化形,越发成为部落的笑柄。祖巫甚至怀疑他被诅咒了,帮他做了三天祷告。
一只被兽神诅咒的雌性在部落里的地位可想而知。他原本是高高在上的祖巫继任者,是人人追捧的对象,现在却成了瘟神令大家退避三舍。连带的,坤的威望也大大减少。
两年过去,部落里怀孕的雌性很多,他们通常能一次性生下四五只雄性幼崽,但能化形的却只有一两只,甚至一只也没有,诞下雌性幼崽的人更是寥寥可数。这种情况愈演愈烈,慢慢地,大家再也不敢嘲笑艾迪,因为他们都一样,失去了孕育健康幼崽的能力。
祖巫和坤为此焦头烂额,艾迪却大感庆幸。只要倒霉的不止他一个就够了。谁也没发现,东部森林的地盘正在急速扩张,对兽人部落的敌意也日渐加深。大规模的兽潮每年都要发生好几次,那些年轻的、强壮的返祖兽以攻击兽人部落为乐,他们血红的、满是仇恨的双眼令人心惊。
三年后,最大规模的兽潮爆发了,坤带领各大部落共同抵抗。兽潮将兽人勇士冲散,一群苍狼不断围攻坤,下口非常狠辣。坤即便是八级勇士,也被他们撕咬得遍体鳞伤、鲜血直流。最强大的一只苍狼叼住了坤的咽喉,只要牙齿轻轻一合就能送他归西。但最后时刻,他放弃了,长久地凝视坤,竖瞳里有仇恨,也有痛苦。
不远处传来一阵虎啸,群兽纷纷响应,如潮水般退走,留下一地伤残的兽人。坤掩住脸庞,痛哭失声,他知道,那是被他丢弃的孩子,他们恨他。
回到部落后,坤变得消沉起来。当然,他受的伤也是最重的,四肢俱断,血肉模糊。由于红晶的滥用,部落里高阶勇士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严重威胁了坤的地位,见他躺倒,许多勇士蠢蠢欲动。
艾迪坐不住了,让父亲赐给他一碗神血。祖巫的地位也全靠坤支持,自然无有不应,刮了满满一碗神血送到坤的木屋里。
“别担心,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兽神会保佑你。”艾迪把腥臭无比的神血均匀涂抹在坤皮肉翻卷的伤口上。
不知怎的,坤竟然想起了多年以前小鹌鹑对他的告诫。但那些危言耸听的话只在他脑海中闪了一下就被坚定的信仰取代。
艾迪坚持每天给他换一次“新鲜”的神血,木屋里到处都是腐烂的臭味。坤渐渐觉得不对劲,他开始发烧,浑身无力,原本鲜红的伤口变成黑色,并流出黄色的脓血。更糟糕的是,伤口扩大了,吞噬他的皮肤和肌肉,将它们化成血水,森森白骨裸露出来,有蛆虫在里面蠕动。
剧烈的疼痛令坤生不如死,他发现自己在慢慢腐烂,小鹌鹑的告诫一遍又一遍浮现脑海,令他肝胆欲裂。
“这东西有毒,不能敷在伤口上。”
“不管你信不信,我是在救你。这种血泥不是神物,而是污物,涂抹在伤口上会导致伤口发炎,然后死掉。”
“知道什么叫发炎吗?就是红色的肉变成黄色的脓,一点一点溶解扩散,直至你腿上的肉全烂光,只剩下白骨。到那个时候,唯一能救你的办法便是把腐烂的部分锯掉。但还有更可怕的情况发生,那就是锯掉也无法阻止脓血的扩散,你整个人都会慢慢腐烂成白骨,直至受尽痛苦死去。”
曾经嗤之以鼻的胡言乱语,现在却像预言一般成为现实。坤张开嘴,绝望地嘶吼起来。他错了,直到此时此刻,他才知道自己错得多么离谱。原来真是小鹌鹑救了自己,他救了自己!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从来未曾出错过,事实早就证明了不是吗?
不不不,我不能死!我不想死!狂乱过后,坤扭头大喊:“艾迪,艾迪你在哪里?送我去东部森林,我要找小鹌鹑,我要去找他!”许多族人听见吼声聚拢过来,听见这番话,用讥讽的目光朝面无人色的艾迪看去。斗了那么久,终究还是输给了小鹌鹑,真是大快人心。
“你在胡说什么,给我躺下!”艾迪将挣扎中的坤摁回去,咬牙道,“看看,把神血都弄掉了!这可是对兽神的亵渎!”他端起碗,重新涂了一层污血。
“不,这有毒!不要涂这些!你会害死我!你害了我一次还不够吗?滚,你给我滚出去!”坤打翻木碗,躺在床上喘着粗气。他已经没有独自离开部落的能力。
艾迪不堪受辱,推门跑远。
看见部落的第二勇士走进来,坤虚弱开口:“我不行了,把我扔掉吧,扔在东部森林的边缘。”他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小鹌鹑还如往昔那般善良,会念着曾经朝夕相处的情谊把他带回去治疗。他是对的,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他早应该相信他。
第二勇士求之不得,立即派人把他抬出去扔掉。当艾迪得到消息时,他已经不再是首领的伴侣,而是一个弃妇,一个无论如何也生不下健康幼崽的弃妇。没有哪只雄性想要他,雌性更是羞于与他为伍,生怕沾上晦气。
祖巫早已年老,不日就要卸任,本打算把职位传给儿子,新任首领却坚决反对,让自己的弟弟顶替上去。父子俩没了依靠,只能靠啃食野果过活,没多久便相继饿死。
大规模兽潮爆发的当天,小鹌鹑终于研制出能让返祖兽化形的药丸,这也是白及时把大家叫回去的原因,否则各大部落的伤亡还要惨重。
周允晟和赵玄远远凝视被众兽围在中间的小鹌鹑,摆手道:“他已经长大了,我们也该走了。回去准备准备。”
赵玄点头答应,回到木屋收拾行李。要带走的东西不多,全是一些土特产,咸鱼干、腊肉、龙肉干、野果野菜用鱼皮包好后收入空间戒指。两人又待了几天,确定药丸是否有效。白首先化人,白色的头发,绿色的竖瞳,长相极为英俊,把小鹌鹑迷得晕头转向。
周允晟本还打算帮白庆祝庆祝,爬上树屋,听见里面激烈的“啪啪”声,摇头离开了。
“他们没空?”虽是问话,赵玄的表情却极为笃定,将爱侣捞起来放在肩头,朝既定的坐标走去。十二个小时后军部会来接他们。
两人刚走出东部森林,便发现浑身溃烂的坤躺在草丛里。他非常虚弱,但强烈的求生欲促使他不停呼救:“小鹌鹑,你在哪儿?求你救救我!我错了,我错了……”
“哟,好久不见。”周允晟笑着招手。
坤浑浊的眼睛放射出亮光,正欲张口,赵玄已经大步离开,只留下一个渐去渐远的背影。坤剧烈咳嗽起来,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流。
不多时,几只苍狼循着气味围拢,在他身上嗅了嗅,冷漠地凝视许久,最终慢慢散去。
当小鹌鹑发现男神和金毛狮子不见时,已过去三天。他走出部落,看见坤半腐烂的尸体,坚毅的脸庞并未流露任何悲色,淡淡说道:“挖个坑把他埋了吧。”
白长啸一声,让部落里的兽人前来处理。两人在森林里找寻了大半个月,终是一无所获,但他们坚信夫夫俩绝不会死,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因为他们而建立起来的部落从此以后叫作宣城,取“玄晟”的谐音,它逐渐成为兽人星球上最强大的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