茕茕白兔,东走西顾。
衣不如新,人不如旧。
——《古艳歌》
这还是王树民看图书馆的时候偶尔翻到的,他不明白为什么这样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言语有这么一个名字——古艳歌。
哪里艳呢?
而当他站在这陌生城市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间的时候,忽然就明白了。光鲜的,匆忙的,笑的,哭的人,他们通通都和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好看的忍不住多看一眼,难看的忍不住离远一点。
只有那个人。
他发现,当他意识到,这个城市中间,有那个人的时候,陌生的街道都变得灵动起来,甚至硬生生地生出一丝仿佛幻觉一样的熟悉感。
衣不如新,人不如旧,艳在了哪里呢?
千帆过尽,生命中擦过万万千千,子夜梦回,蓦然回首间,心里却念着那个尘封在心底多年,却不曾有丝毫暗淡的名字,才知道,他已经变成了心间的那么一颗殷红如血的朱砂痣。这么想着,就觉着再没有比这更艳的话了。
王树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闭着眼睛拨出了那个好像已经刻在心里的号码,通了,响了三声,谢一接了,他想苦笑,果然自己的小破手机是被屏蔽了。可是这么长时间了,自己为什么不换个号码呢?或者像现在这样,随便在路边找个公用电话?
王树民难得死心眼一回,他觉得小谢一天屏蔽着他的电话,就是一天不肯原谅他,他就继续锲而不舍地用自己那个电话拨号,拨到他气消,拨到他接电话。
“喂你好,谢一,哪位?”
王树民悄无声息地笑出来:“小谢,是我。”
谢一顿了一下,随后虽然充满克制,但是音调还是不可克制地提高了一点:“这是本地电话,你在哪?”
王树民有点得意洋洋:“我在南站门口,现在流落街头,等着你把我领回去。”他顿了顿,又补充说,“又冷又饿,真的,饥寒交迫。”
谢一二话不说地把电话拍上了,王树民眯起眼睛笑了,缩着脖子站在路边,反正他笃定了,小谢不会真把他一个人扔在这里挨冻受饿,那个人心软不是两三天。
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记忆中的人好像永远都是一成不变的,让自己了解得通通透透的。在王树民心里,除了对老混蛋谢守拙,谢一从来都知道什么是度,闹脾气归闹脾气,多不过就是不接电话,别别扭扭地不爱理人,没准换个人都看不出他其实是生气了的。
在谢一心里,王树民却永远是没长大的样子,有时候不靠谱,有时候不着调,朝三暮四,好奇心旺盛,越是得不到的,越是觉得好。可是负重越野跑练出了他的毅力,却没练出他的长兴,再好再喜欢的东西,过了一段时间也就淡了。爱玩的孩子,即使见惯生死,穿越过枪林弹雨,也不一定明白一辈子的概念。
其实他们都错了,有时候,自以为了解,其实比完全不了解还要危险。
所以王树民没等来谢一。只等到了一辆低调的别克停在不远的地方,前挡风玻璃上贴着一张相片,王树民偏头一看,居然是自己刚从军营里回来的时候照的一张,那年正好贾桂芳闲得没事,给谢一也寄过。
照片被放大了,一张傻乎乎的笑脸从车里往外看着,怎么都有点古怪的感觉,然后车子里钻出一个年轻女孩,中等个头,挺瘦,怪模怪样夸张的大毛衣,好像每个细胞都在叫嚣“我低调,但是我时髦”。她把王树民的靓照摘下来拿在手里看了看,又抬头打量了一下本尊,好像考场验证件的监考老师,觉得有点像,点点头,冲着王树民招招手,把相片举起来给他看:“请问你是这个王先生吗?”
带着特别的糯软腔调的普通话,王树民眼角一跳,想起自己听到过这样的声音。
“谢副总今天有事情,让我帮忙接一下你,上车吧。”女孩笑得阳光灿烂,即使不施粉黛也好看得一塌糊涂,王树民觉得心里像是压了什么东西一样,沉甸甸的不舒服极了,到底扯开面皮对着小美女笑了一下,依言上了车子。
“呃,你好,我叫王树民,是小……你们副总的……”
“小时候的朋友嘛,晓得的。”女孩子一边开着车一边偏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我姓蒋,我叫蒋泠溪,是他的同事。”
那还真是亲密的同事……王树民心里泛着小酸水:“你们公司里挺忙的哈,现在还在加班呀?”